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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职工受益几何

2010-05-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月1日起,北京市在职职工在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后,职工看病能省下多少钱?记者算了一笔账。

门诊报销:

假设某职工一年看病花5000元,并且全部为可报销费用,看病医院为三级医院,则报销比例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

扣除起付线1800元后,4月30日以前可报销金额(5000-1800)×50%=16

00元;5月1日后,同等情况下可报销金额(5000-1800)×70%=2240元。5月1日起,医保多支付640元,医保待遇水平提高40%。

住院报销:

假设某职工年度医疗费用为30万元,并且全部为可报销费用。待报销部分为300000-1300=298700元(扣除起付线1300元)。

4月30日以前政策:先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先支付报销,平均报销比例为85%,最高报销7万元;超出7万元部分,再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70%,最高限报10万元。最终只能报销7万元+10万元=17万元。

5月1日后政策:先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先支付报销,平均报销比例为85%,最高报销10万元;超出10万元部分,再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85%,最高报销20万元。最终可报销253895元,能多报销83895元。

(《北京青年报》4.23 解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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