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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带出一连串洗钱案

2010-06-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以来,随着重庆市打黑、反腐专项工作的推进,一连串“黑钱漂白”案浮出水面。到今年5月,重庆市查处的洗钱犯罪案件已有7件。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是如何让“黑钱”披上合法外衣的?

重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收受他人钱财后觉得危险,想到了“以钱生钱”的方式,先后将200余万元投入到一家房地产公司

,从而获得了更多收益。经过检察机关侦查,赵文锐“黑钱漂白术”被揭穿,近日赵文锐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以王兴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上千万元非法财物,涉案警察苏扬借用妻妹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通过转账、提现等方式,协助王兴强转移犯罪资金用于建厂,苏扬最终因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近年来,如何把手里见不得光的钱漂白,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采取的方式越来越具隐蔽性。洗钱手段涉及的领域广阔,除个人消费外,投资房地产、金融等实业是洗钱的重要途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和妻子刘观英,用部分受贿款购买了3处住宅。此外,文强等腐败官员也将受贿款用于购置多套住宅。

一些腐败分子还以亲属出国旅游或子女出国留学为由,一方面借此索取贿赂,另一方面向境外转移不法所得。如彭长健的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就高达180余万元。

通过家族亲属洗钱现象也比较突出。据查,从2004年起,文强妻子周晓亚陆续将大量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分批交给弟弟周泽新保管。文强案发后,周泽新又将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的巨额赃款藏到朋友的屋顶蓄水池中。

由于洗钱方式颇具隐蔽性,加大了侦查的难度,侦查人员必须通过调取大量银行凭证、收集大量证人证言证据,方能确定资金的违法属性。

(《检察日报》6.20 沈义 俞见轩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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