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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是治标“防腐”才是治本

2001-05-10 09:32:00 来源:书摘 胡鞍钢 我有话说

防止腐败的综合战略

  
  1?最高领导人需要重新做出清晰、明确的反腐败的政治承诺,制定反腐败的政治目标。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力争在今后五年内指到2002年使党政机关和干部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取决于政治领导人的政治意愿和政治能力。1998年中央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于当年年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军队、武警和政法机构经商的腐败问题。这清楚表明,只要最高政治领导人下定政治决心,就能够解决中国的重大腐败问题。反映了党心、军心和民心的意愿,哪个军队将军、武警部队敢造反呢?!这也说明了中国的腐败问题不是不能解决,但是拖延解决就会毁掉一大批党的干部、军队的干部和国家的干部。
  
  “发展就是硬道理”是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提出的政治旗帜,“反腐败也是硬道理”应作为领导集体鲜明的政治旗帜,向全国和全世界表达中央铲除腐败的强烈的政治意愿和坚定不移的政治决心。
  
  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不懈地反腐败,反腐败必须坚决保障经济发展。这正是小平同志长期倡导的“两手都要硬”的原则。现在必须尽快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致命问题,否则愈演愈烈的腐败将葬送党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10年前邓小平同志谈到苏联、东欧剧变,特意谈到中国是否出乱子,关键在共产党内部的问题。中国出乱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
  
  2?在坚决打击腐败的同时,应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防止腐败,转向通过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抑制各类腐败的产生、形成和发展。
  
  防腐败和反腐败应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步伐相协调,应发挥它们的互补作用,即一方面通过改革开放有效地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另一方面通过防腐败、反腐败来保障改革和开放的进程。
  
  今后解决腐败问题的重点是通过制度建设预防腐败。“反腐败”是治标,“防腐败”才是治本。中国的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腐败规模越来越大,如同传染病一样越来越流行,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已属于制度性缺陷腐败,即现行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严重缺陷和各类管理制度的种种漏洞不断制造和滋生各种腐败,并使腐败日益盛行。因而有效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是从制度入手,针对产生腐败的原因,针对行贿和受贿的动机,采取预防性措施,着眼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制度缺陷,更加明确地提出旨在治本的防止腐败的重大举措。
  
  我们不能一味强调事后惩治腐败,这是因为倘若依然存在腐败动机,那么当一批“害群之马”被惩处之后,紧接着又会有一帮新的腐败官僚和行贿者粉墨登场。中纪委的职能应该从抓案件为主的事后处置转为抓动机为主的事前预防。事后处置的职能逐渐转向司法、检察、监察部门,中纪委的重点转向防止腐败的重大制度建设。从“割韭菜”转向治理“韭菜生长的土壤”(即制度环境),这将是中纪委20年来的一次重大职能转变。
  
  3?无论是反腐败还是防腐败,都需要实行综合治理的一揽子重大举措。
  
  这是因为腐败现象多种多样,产生腐败的原因极其复杂,涉及的利益集团盘根错节。但是目前我国各类解决腐败问题的措施缺乏相互协调,而且其作用有时相互抵消,各类机构之间相互推委或者职能重叠、争执不下。同时也存在许多“制度真空”和“管理真空”,给腐败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因此,必须精心设计综合治理的改革框架和制度框架,把防腐败与制度建设、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与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
  
  4?确定防腐败和反腐败的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
  
  应该总结国内外反腐败的经验,深入研究腐败的各种类型,从而明确在哪些领域腐败最严重、危害最大、影响最恶劣,在哪些环节上最能有效地防止腐败,哪些措施最能严厉地打击腐败。我认为防腐败和反腐败的优先次序如下:首先,优先防止和严厉打击惩治反贪、纪检、检察、监察、法院、审计、司法、海关、公安、武警和军队系统的腐败,国家要求它们必须执法公正,保证廉洁,这是中国反腐败的前提条件。其次,重点防止和坚决打击重大公共投资、公共财政支出、工商、税务、金融、保险、证券、土地批租、政府采购、房地产等领域的各类腐败,因为这些领域腐败金额巨大,腐败行为猖獗,防止和打击这些领域的腐败才能保证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第三,坚决惩治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垄断行业的腐败,如交通、铁道、民航、电力、电信、卫生、教育等行政垄断行业部门的腐败以及各类“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挪用扶贫救灾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因为这些行业腐败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为人民所深恶痛绝,也是广大人民对党和政府抱怨和不满的直接原因。
  
  5?在行政机构精简、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下,实行“正税养廉”的政策。
  
  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减少腐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各级领导和公务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收入和非工资福利待遇)能充分反映其岗位职责,尽可能同私营部门接近,吸引优秀人才为国家服务。
  
  对公务员实行退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一旦发现公务员有腐败行为,不仅开除公职,而且要取消其部分或全部退休保证金,增加公务员腐败的即期成本和未来风险,使他们从当公务员时就懂得,谁腐败就砸谁的饭碗,使腐败成为“高风险、低收益”的活动。同时对各级公务员实行财产及收入来源申报制度,包括个人及其家庭的资产,如住宅等不动产、债务、补贴等以及个人商业信用记录、纳税和减免税记录等相关信息资料。国家有关部门有权依法调查和审查任何人的财产及收入来源情况。
  
  6?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形成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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