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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华(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化。统筹整合研究力量和资源,积极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与法治工作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相关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
面对新时代法学教育“课程思政”改革的新要求和新挑战,高校教师应积极响应高水平课程思政的号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探索、大胆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专业课程在开展“课程思政”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生学习模式;探索出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学生学习模式,从而通过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自主性,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构建具有高度适用性的课程思政模式,以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高质量法治人才。
通过课程思政,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政治信念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法学“课程思政”教育首先应该在理念上进行创新,法律不应仅仅是工具,而应是立身思想。对教师而言,要教书育人,更要知道怎么教书育人。首先应深刻领会并发挥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对于人才培养价值体系、知识体系的引领和塑造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知识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一体贯通。
确保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学生而言,理论知识或许短暂,而坚定的理想信念将是伴随终生的。新时代法学教育教学应在法学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贯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立场,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中国化、时代化最新理论成果的指导地位,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拥有坚定信念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治人才应是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日常教学过程中,应推进政治品格、道德素养和专业能力的有机融合,使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对法治的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化于行,最终培养造就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质量法治人才。
通过课程思政,增强法治自信,培养学生强烈家国情怀
坚定法治自信,科学把握我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性。我国法治建设所处的时代环境、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挑战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根植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只有深刻了解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性,将对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思考扎根中国大地,才能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其运行体制背后的价值理念和精神文化,深刻理解法治中国建设不能简单套用外国模板、盲目移植西方所谓成功经验,进而形成以中国为依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自信和自觉,对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正确回答。
厚植学校文化土壤,营造“家国情怀”的育人氛围。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家国情怀,最能感召中华儿女团结奋斗。因此,要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法治人才。这就要求其既要熟悉中国国情又应具备世界眼光,既要坚持中国立场又应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在中外法治体系、法律文化的比较学习中,继承发扬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吸收借鉴别国优秀法治成果,既能对中国法治实践需求作出回应,也通晓国际规则,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运用国际法律规则推动全球治理。
通过课程思政,培养学生扎实的社会主义法学根基
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培养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需要以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为依托。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从中国法治实践中提炼中国法学解释框架,打造具有自主性、原创性的概念、范畴、原理、制度,进而建构中国自主的基础法学知识体系、部门法学知识体系、法学交叉知识体系。由此,把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知识来源,培养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就要将法学知识体系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内容,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能力相结合,使人们能够对中国法治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刻理解、及时回应、妥当应对。
建构面向时代面向未来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我们所要培养的法治人才,要将人才培养的目标在规范与事实、法文本与法政策、法技术与法理论相贯通、融合的背景下进行设计和规划。因此,要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坚持以“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质量法治人才培养为导向,着力过程培养,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模式与方法、评价与考核等方面实施创新措施,构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学三位一体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并依据学情问卷数据及相关项目成果,科学制定“过程+终结”“多元+量化”“课内+课外”三结合的评价体系,探索解决课程思政“价值引领效果评估难”的问题,不断提升法学教育水平,培养出真正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新时代高质量法治人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高质量法治人才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只要我们牵住“课程思政”这个“牛鼻子”,坚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恒心,就一定会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