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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姜平(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齐磊磊(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其中,生态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环节,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绿色发展动力,对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我国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马克思自然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契合逻辑
马克思自然观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理论依据。马克思提出的“人化自然”的概念,阐明了自然的客观先在性以及人的主体能动性,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强调人类在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的同时,必须时刻保持对自然客观规律的敬畏之心,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时必须坚持适度原则、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否则将会受到自然的惩罚。乡村生态建设也是如此,我们要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实践,在满足当前人类发展需要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长远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乡村生态振兴丰富与发展马克思自然观理论。一直以来,我们党始终注重继承与发展马克思自然观,将马克思自然观的核心思想融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之中。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所秉持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等思想理念,就是对马克思自然观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就是说,一方面,我国乡村生态振兴实践是对马克思自然观的具体践行;另一方面,在乡村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过程中总结出的鲜活经验,更是新时代对马克思自然观理论的丰富与拓展。
我国乡村生态振兴面临的现实困境
当前,乡村生态振兴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发展方式造成环境破坏。目前,我国很多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仍以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为主。在农业生产领域,传统农业生产过度依赖农药化肥的使用,侵蚀了土壤原有的肥力,也为食品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在林业生产领域,部分地区森林资源的砍伐与消耗速率超越了其自然恢复的能力。在工农业建设领域,一些企业仍沿用粗放式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对能源的低效开发和不当利用,不仅导致能源浪费,还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综合来看,此类传统的发展路径给乡村生态文明的构建施加了沉重负担,并对区域经济实现长期健康发展构成了制约。
基层生态治理体系尚不健全。完善的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制度保证。在当前乡村基层治理中,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乡村生态治理主体错位、社会组织缺位等问题。村民作为乡村治理成效的受益者,同时也是乡村治理建设过程中的参与者。因此,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村民自身。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基层生态治理中,有的地方政府与村民缺乏有效沟通与双向互动,不利于在乡村生态建设中广泛汇聚民智、倾听民意,也不利于调动起广大群众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乡村生态振兴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离不开地方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参与,但目前一些地方的乡村生态治理中,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参与度明显不足。部分企业在当地发展进程中,过度聚焦经济效益,却忽略了生态效益,未能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马克思自然观对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指引
我们应自觉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完善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坚定不移地走好新时代乡村生态振兴之路,积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局面。
树立生态观念,自觉保护乡村环境。马克思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是紧密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这启示我们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价值理念,普及生态文明教育,加强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提高乡村居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自觉承担起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职责。
转变发展方式,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需妥善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道路,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坚持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要注重对传统工农业生产进行绿色改造,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推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在农业生产领域,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在工业生产方面,要引进绿色生产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由资源消耗型向生态友好型发展方向转变。此外,还要积极培育农村新业态,以科技、文化赋能乡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文旅结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
健全治理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乡村生态振兴,需要完善生态治理的制度体系,构建政府、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生态治理体系,进而全方位提升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整体水平。政府应发挥领导作用,制定方针政策,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并且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为乡村生态治理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村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在乡村生态治理中起到关键作用,广大村民应积极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到乡村生态治理之中,为乡村生态治理出谋划策。构建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利于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乡村生态治理,增强乡村生态治理的实际成效,建成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宜居乡村。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复杂适应系统哲学问题研究”(22JJD7200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