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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正确的政绩观

来源:光明网-学术频道2026-05-20 11:03

  作者:李洁(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认识和态度,其背后折射的是“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根本立场问题。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唯物史观、群众史观,最真实最集中地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坚持的正确人民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只有始终锚定人民立场,以正确人民观引领政绩观,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正确的政绩观与正确的人民观具有根本一致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回答好三个根本性问题: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要回答好这三个问题,无一例外都指向正确的人民观,本质上都是对人民观的坚守与践行。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与剥削阶级政党“为少数人谋利益”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党所追求的政绩,从来不是个人的“功名利禄”,不是少数利益集团的“专属红利”,而是广大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脱离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脱离了为人民谋利益的根本目标,所谓的“政绩”就会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甚至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极大的危害。

  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根本宗旨。百余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决定了我们党所追求的政绩,只能是为民造福的实绩;决定了党员干部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为最终落脚点。党的创新理论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就是人民至上。这一立场,既是正确人民观的核心内涵,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政绩观的偏差错位根源于人民观的迷失与缺位

  当前,许许多多党员干部坚守为民初心,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用心用情用力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创造了一大批为民造福的实绩。但同时,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依然存在偏差与错位。有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以“为己谋官”替代“为民造福”;有的急功近利、寅吃卯粮,搞“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短期行为,以“重显轻潜”替代“久久为功”;有的“新官不理旧账”,领导换思路换,无视发展的连续性和群众的长远利益,以“唯上是从”替代“为民担当”。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的问题,本质上却是人民观的迷失与缺位,忘记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把“官本位”思想放在了“民本位”之上,进而导致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南辕北辙。

  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此,我们追求的政绩,必须是既符合群众意愿,又得到群众认可的实绩,绝不是脱离群众实际的“纸面政绩”。因此,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以正确的人民观引领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要落实到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中。其核心要义,就是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以正确的人民观校准政绩观的方向、规范政绩观的实践、检验政绩观的成效,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以思想铸魂为根本,筑牢正确人民观的思想根基,从源头上校准政绩观的价值航向。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偏差、不错位。党性与人民性是一致的,党性的核心,就是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丰富内涵,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根本问题。要始终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谋私利;我们的工作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而不是由少数人的评价来定义。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才能从根本上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始终保持政绩观的正确方向。

  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树立为民造福的鲜明用人导向。政绩考核的“指挥棒”,直接决定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过去一些地方出现的政绩观偏差,很大程度上与“唯GDP、唯数字、唯指标”的考核体系有关。要从根本上纠正政绩观的偏差,就必须重构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准。要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提高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的权重,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短期成效,也看长远影响;既看经济发展,也看民生保障。要畅通群众评价渠道,把群众的评判、基层的意见纳入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让群众真正成为干部政绩的“阅卷人”。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大力提拔使用那些真心为民、踏实干事、不谋私利、群众认可的干部,真正让为民造福的干部有舞台、有前途,让搞歪门邪道的干部没市场、没出路。

  以实干担当为关键,践行“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为民造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具体的民生实事中,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要践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聚焦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以制度约束为保障,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筑牢政绩观偏差的制度防线。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既要靠思想自觉,也要靠制度约束。要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让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监督之下,让虚假政绩、形象工程无处遁形。要强化追责问责,对那些搞虚假政绩、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那些漠视群众利益、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要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科学论证,坚决杜绝“一言堂”“拍脑袋决策”,从制度上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决策。

  (本成果为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智媒时代社会思潮治理体系研究”(23KDC020)阶段性成果。)

[ 责编:周亚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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