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刘宁悦(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刘颖(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专章部署,与此相衔接,2026年7月印发的《“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国家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也明确指出,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标识认证、分级管理、信息披露等制度。这既表明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正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也意味着绿色转型的战略要求需要通过可衡量、可比较、可监督的信息披露方式落地。以高质量可持续信息披露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既是我国企业对接国际规则、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现实需要,也是引导各类企业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的内在要求。
可持续披露规则体系加快成型
从国际看,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持续迭代完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以实质性议题为主线,搭建起覆盖基础规范、通用披露和具体议题的完整框架,为各类组织提供了可操作的披露参照;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则从投资者信息需求出发,聚焦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和气候相关披露,着力推动全球可持续报告规则走向协同一致。在披露规则趋于统一的同时,可持续信息鉴证规则同步跟进,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的《国际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5000号》将于2026年12月15日生效,可持续信息披露正由“有没有披露”迈向“披露是否可信”。
立足国内,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规则体系加快成型。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同年5月,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正式实施,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维度设置21个议题,并明确强制披露主体最晚于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2026年因此被视为A股ESG信息披露的“首考”之年。以此为牵引,上市公司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从自愿披露走向“强制与自愿相结合”,规则的可比性与约束力明显增强。国有企业的披露要求同步加码。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实现“全覆盖”,并要求围绕ESG议题加强高水平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
信息披露的规模与质量有所提升
从披露规模看,企业ESG信息披露稳步扩容、结构持续优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A股上市公司2026年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共有2718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整体披露率达49.81%,较上一年提升近4个百分点,连续多年保持上升态势;其中,430家强制披露主体实现100%披露,非强制披露主体披露率为45.51%。从所有制结构看,国有企业披露率达80.42%,明显高于非国有企业的38.30%,国有企业在信息披露上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报告形式也日趋规范,以“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命名的占比达54.27%,以“社会责任报告”命名的占比降至14.31%,报告的平均篇幅与信息含量同步提升。
从披露质量看,报告的“含金量”有所提升,但改善速度仍滞后于覆盖面的扩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显示,已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公司中,76.93%披露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24年、2023年分别提升约11个和19个百分点;86.28%的企业披露了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污染物排放、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议题披露率均超过九成。与此同时,若以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基数,量化披露的短板更为明显:商道融绿《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5》(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显示,74.01%的上市公司披露了气候相关定性信息,但仅37.80%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减排量等定量绩效,债券类发行主体ESG信息披露短板更为突出。华证指数研究也指出,A股ESG发展仍处在从“有无披露”向“披露质量”过渡的阶段,环境维度仍是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连续多年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同样表明,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披露水平差距依然明显。
但也要看到,对标高质量发展需要,企业ESG信息披露仍有提升空间。从披露覆盖面看,仍有超过半数上市公司尚未发布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非强制披露主体、非国有企业及债券发行人的披露水平明显偏低,中小企业披露能力更为薄弱,亟需以标准化、差异化的指引加以引导。从披露内容看,一些报告重定性叙事、轻量化成效,环境维度缺少明确的减排目标与实施路径,社会维度对劳动权益保障等实质性议题挖掘不足。从披露结构看,部分企业选题偏向碳排放、节能降碳等环境热点,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披露不够均衡。从披露可信度看,第三方独立鉴证尚未广泛开展,据《中国注册会计师》2026年第7期的一项A股与港股对比研究,A股5000余家上市公司中仅312家实施ESG第三方鉴证,整体鉴证率约5.65%,不足香港资本市场整体水平(10.06%)的六成,且两地市场鉴证意见的保证程度“未明确”的比例均超过八成,九成以上仅覆盖部分指标或内容。从披露载体看,少数企业尚未编制独立报告,相关内容混杂于年度财务报告之中,不利于利益相关方快速检索和对标。
从三个方面着手提升信息披露工作
面向未来,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披露覆盖面不广、内容质量不高、披露可信度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分类施策、扩面提质,解决“谁来披露”的问题。巩固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披露格局,适时评估扩大强制披露主体范围,研究明确债券发行人等主体的披露要求。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提升披露水平。出台差异化、简明化的披露指引和报告模板,支持开发轻量化、公益性ESG信息管理披露系统,切实降低中小企业披露成本。引导企业编制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规范报告命名,便于利益相关方快速检索和对标使用。
第二,细化标准、突出实质,解决“披露什么”的问题。加快出台ESG报告披露实施细则,强化温室气体排放量、减排量等关键量化指标披露导向,引导企业明确减排目标与实施路径。引导企业围绕实质性议题组织披露,避免选题扎堆环境热点,促进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均衡披露。加快构建契合中国国情、接轨国际规则、实现国际可比的ESG评级体系,持续提升评级机构专业能力与输出质量,以科学评级引导企业对标改进。推动设立全国性ESG行业组织和学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披露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健全鉴证、强化激励约束,解决“是否可信”的问题。研究制定ESG鉴证信息披露专项指引,明确保证程度、鉴证范围以及受鉴证的具体指标等核心信息的披露要求,推动鉴证信息披露走向规范化、可比化。加强本土检测检验认证机构和内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能力建设,支持行业组织搭建ESG鉴证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鉴证机构、标准、保证程度和范围等核心数据,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可比性。坚持激励约束并举,对ESG报告编制质量高、信息详实完备的企业,探索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予以鼓励,对未按要求披露的企业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鉴证制度建设宜循序渐进,与国际准则的生效节奏和国内实践的成熟程度相衔接,在鉴证水平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再逐步研究将其纳入发行上市、再融资等环节的审核考量,避免在企业能力尚不具备时加重合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