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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还是作孽?

2004-06-2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件严肃而艰辛的事情,从作者跨入作家队伍,其过程之缓慢,思维之敏锐,以及作品宣扬的意义,不能不从历史责任、社会责任、公众道德、思想伦理等多方面来考察。

不论专业作家抑或业余写手,都该明白作品应是“社会的良知”,嘻笑怒骂、或者一本正经,都是对生活的再一次艺术提炼或再现。

当然,名人大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大浪淘沙,能最后在历史的印册上留下芳菲的,也只少数,并非人人都能写出“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文章来,若真如此,那名人也就无法成其名人了。但大作家也好,小写手也罢,既然都是写作,无论是写小资还是纪实,故事新编或是网络搞笑,总得有一个“度”,写不出“精神食粮”不要紧,写出点“精神快餐”也是好的,虽说不一定有营养,但起码不会坏人身体。

在大作家与小写手的作品发表中,不能不提到网络,网络的逐步普及,言论和写作进一步自由。以前,大作家要经过十多二十年才能达到的名气,有了网络,大大缩短了这个过程,这应该说是个好事。但过于追求名气,就会让人不择手段,迷失于本末倒置中,远离用人的良知和情感写作这一基本。从美女作家开创用“身体”写作之先河以后,去年又火爆登场了用“器官”写作的美女作者,一夜之间,其性爱日记家喻户晓,无论你是惊讶或是嗤笑,总之是真的一夜成名,令人叹为观止,正感叹间,忽见东风又压倒西风,一种比“器官”写作更尖锐的方式又出场,实时更新自己的裸照,并美其为艺术,还自谓为不伤害别人,十多万的点击率直冲过去,请问,那么多的人纷争去看的,难道全是文字?如果没有裸照佐之,敢保证能有如此迅猛的点击率增长?这样的“作品”真的是“骇世惊俗”,让世人尚未合拢的下巴,不禁又“呱哒”脱臼。用什么写作原来这么简单,写作的重点不在于深入生活,而是只要关注“下面”就行。真可怜那些名家,苦写了一二十年才成名,实在是令人同情。

往后的写作方法和方向是什么样?我想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如果要想一夜出名,臭也罢香也好,只追求“名人”效益,那就是紧密地依靠网络,你发侧身裸照,我就发正面裸照,你是女子单打作家,我则另邀女作家入伙,来个男女混合双打作家组合,你发静态照片,我干脆男女作家网上直播。写作是艺术,人体也是艺术,从触类旁通的角度来看,现在的写作应当分支出另一门“艺术”类别,或者类似于行为艺术,写作根本用不了这么多的汉字,也不需要什么解构,只需“嗯、啊、哦”三个字就足够。

不过,那算是写作吗?算是有基础良知和基本道德意识的作者或作家吗?肯定不算!只能算是“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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