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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藏与欧美主要国家废除农奴制(奴隶制)比较

2009-03-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梁俊艳、张云撰文 我有话说
农奴(奴隶)受到的经济剥削

中国西藏

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差巴”和“堆穷”没有生产资料,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其中的“朗生”为世代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

英国、法国

封建领主占有了土地等生产资料,以人身依附关系为纽带,采用“超经济强制”的力量来奴役农奴,以榨取他们的剩余劳动。农奴社会地位极为低下,受到封建主多方面的剥削和奴役。农奴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为了使用土地必须为封建主服沉重的劳役,一般每周3天耕作领主的自营地。农奴要负担作为人身不自由标志的捐税,如结婚税、财产继承税和人头税等。

普鲁士

农奴制采取了最残酷的剥削方式,农奴每周全部时间都在地主土地上劳作,他们只能利用夜晚时间耕种自己的份地。他们完全被束缚在土地上,并且被迫向地主提供劳役地租及代役租。农奴每周都要在领主的土地上劳动4天-6天。1710年一个官员在报告中写道:“地租、劳役、租税、士兵驻扎和贡赋等经常增加,人民很难维持下去;农奴一直很穷而且越来越穷,一如既往……”。

俄国

17世纪,俄国封建主依靠各种特权大肆掠夺农民。当时农民分为地主农民、宫廷农民和国有农民3种。地主农民受压迫最深,既要为地主服劳役,又要向地主奉献各种农副产品,逐步失去了人身自由。国有农民不直接依附封建主,但要受封建国家的残酷剥削,担负着繁重的贡税和各种无偿的劳役。宫廷农民从属于沙皇宫廷,专门供给沙皇必需品。

美国

黑奴的生命极限才是奴隶主进行敲骨吸髓地剥削的极限。美国南部黑奴在监工的鞭打下劳动,他们经常带着锁链,百十成群地被驱使在种植园里或作坊里,担负极其繁重的劳动,每天工作长达18到19个小时,即使原先身强力壮的黑奴,也往往在劳动七八年就之后被活活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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