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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取消“农业户口”添喜悦

2010-01-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1月1日电(记者毕玉才特约记者刘勇)沈阳市北郊的三台子和北四台子一桥之隔,然而,居住在三台子的就是“城里人”,居民在北四台子的就是“农村人”,买房、就业、子女入学等存在诸多差别。从今天开始,这种差别有望被逐步打破。

据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晓竞介绍:2010年1月1日,沈阳市

在全省率先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至此,沈阳人的户籍管理工作,正式从“二元化”转变为“一元化”。在我国已经延续了50余年的“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两种成分,终于在沈阳成为历史,给元旦带来喜悦。

有关专家指出: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准入条件,逐步放宽城市户口迁移限制,对消除因城乡身份不同而产生的户籍歧视及各种差别待遇、实现公民身份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刘晓竞承诺:“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坚决把这项利民、便民、惠民的工程办好!”

沈阳市法库县农民刘汉斌告诉记者:以前由于自己的农民身份,虽然有过硬的电焊技术,到正规的企业求职时,屡屡被拒之于门外。沈阳市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他渴望能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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