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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府埋单为农村校打造名师

2010-0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周峰 王东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1月2日电(通讯员周峰王东记者潘剑凯)对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中心小学教师许健坤来说,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不寻常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这位农村教师不仅首次在国家级刊物《小学德育》杂志上发表了文章,还作为长兴县最年轻的品德学科名教师获政府表彰。而这一切都发生在他参加了省级农村
中小学教师培训“领雁工程”之后。事实上,从2008年5月浙江启动“领雁工程”以来,像许健坤这样的名师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各农村校涌现出来。

为推进区域教育均衡、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素质,浙江计划用3年时间培训3.5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覆盖全省4862所农村中小学。从一开始,浙江省委省政府就把“领雁工程”列为一项民生工程。省委书记赵洪祝专门与“领雁工程”学员交谈,关心他们的学习与培训生活;省长吕祖善则作出批示,一定要把“领雁工程”抓实抓好。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了5000万元资金,其中3000万元专项资助省级骨干培训,2000万元专项资助市、县级骨干培训。与此同时,浙江省政府还要求每年按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保证“领雁工程”和各项教师培训工作的全面实施。

在此基础上,宁波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资助“领雁工程”市级骨干培训;温州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300多万元,对不足部分的经费进行补助;舟山市则承诺,各县(区)参训学员培训费的不足部分由教育局全额负担。

与以往的教师培训工作相比,此次“领雁工程”培训突出了“两个1:1”,即:在两个月的培训中,理论环节与实践环节的培训时间为1:1;同时,在理论环节培训中,教育理论学习与课堂教学观摩等实践活动的时间也是1:1。为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基地还为每名学员安排了一位理论导师和一位实践导师。

从教13年的乐清市城北乡中学教师张苑日前被评上了“温州市级学科骨干”。要是不参加“领雁工程”培训,张老师说她可连想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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