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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流动人员可申领居住证

2010-0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景华、吴春燕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1月2日电(记者张景华、吴春燕)元旦上午10点,在广州市人民公园,来自湖南、目前在广州工作的何小姐从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手里接到了广州第一张居住证。当天,广东21个地级市同步举行了居住证首发式。《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制度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在广东实行达10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
作废。

据悉,按规定,16至60岁的外来务工者可免费申领广东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社保、申领驾照、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等。居住证持证人在一地缴纳社保7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将可申请常住户口。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非常相像,其办理程序也和二代身份证办理程序一样。居住证的有效时间一般分为6个月有效和3年有效,期满可续。目前广东有近3000万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推行,是广东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无疑将起到保障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此举对全国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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