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月9日电(记者郑晋鸣)给地区、部门、学校以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奖惩;在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设立重点学校、分快慢班等7种办学行为在近日江苏出台的新规定中被明文禁止。
按照规定,有违规办学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常见的不良办学行为也将受到严肃问责及查处,如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超过规定要求;考试科目、次数及内容超过规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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