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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10-0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靳晓燕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就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新阶段的有关

工作作出部署。

推进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意见》强调,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将推进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

《意见》指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地区要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推进区域与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统筹力度,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着重缩小区域内县与县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

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是重点

《意见》强调,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在配置资源和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的需要。要制定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所有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德育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尽快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均等,保障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有效缓解城市择校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调整中小学布局时,要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对条件尚不成熟的农村地区,要暂缓实施布局调整,自然环境不利的地区小学低年级原则上暂不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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