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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10-01-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安全饮用水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有不少地方饮水困难或饮水安全问题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据调查,到2000年底,我国农村仍有3.79亿人存在饮水困难或饮水不安全,占当时全国农村总人口的近40

%。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政府的重要任务。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国家重视以灌溉排水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结合蓄、引、提等灌溉工程建设,解决了一些地方农民的饮水难问题。

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正式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和在小型农田水利补助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等措施支持农村解决饮水困难。1983年国务院批转了《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1984年批转了《关于加快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的报告》以及《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的暂行规定》,逐步规范了农村饮水解困工作。

上世纪90年代,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正式纳入国家规划。1991年国家制定了《全国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10年规划和“八五”计划》,1994年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纳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进一步通过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渠道增加投入。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0年9月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后,我国政府庄严承诺在2015年前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此后,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农村饮水工作的投入力度,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全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十五”规划》和《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到2004年底基本结束了我国农村饮用水难的历史。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实现了农村供水工作从“饮水解困”到“饮水安全”的阶段性转变。2001-2005年间,我国共投入资金22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7亿元,地方自筹配套资金106亿元,解决了6700万人的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问题。

从2006年开始,我国开始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时期全国计划解决1.6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从2000年至2008年的9年间累计解决1.63亿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解决60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到2015年之前,全国将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据水利部近几年的调查、审计和评估表明,饮水安全工程发挥了四大效益:一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改善了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据测算,项目区户均年节省医药费支出200元左右。三是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据测算,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国户均年节省53个挑水工日,其中,42%用于外出打工,86%的农民增加了收入。四是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社会稳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注意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减少了因水引发的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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