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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现象”的启示

2010-0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玉玲 我有话说

去云南旅游过的人,不仅对那里的好山好景赞不绝口,更对那里独具风情的民族特色和文艺演出念念不忘。从纳西古乐到《云南映象》,从《丽水金沙》到《蝴蝶之梦》,以文化演出视角看,台台好戏、个个精品;从经济价值角度看,场场满座、收益颇丰――被称为文化产业的“云南现象”,文化与旅游在这里实现了双丰收,带来

了“1+1>2”的效应。

“云南现象”的启示是:文化,丰富了旅游的内容,提升了旅游的内涵和品质。过去常有游客抱怨“白天看庙,晚上睡觉”、“好山好水好无聊”,没有文化滋养的旅游是有缺憾的,只是身体的“到此一游”,不能吸引人。而聆听旅游景点生动的历史典故和神话故事,欣赏一台有当地特色的精美演出,既可以减少旅途的劳累,又能够大饱眼福耳福,可谓“身心愉悦”、“美不胜收”。

飞入寻常旅游者心中的文艺演出,是一次美的陶冶,无形中成为一次文化的普及和传播,潜移默化中更增加了游客对当地的理解和喜爱,也大大提升了旅游的附加值和影响力。

广阔的旅游市场,丰厚的旅游收入,反过来又能支撑了文化团体的进一步发展。“来之于市场,用之于文化”,如此良性循环,既解除了文艺团体的生存之忧,“不差钱”的同时更支持了传统文化的整理、发掘和弘扬。

文化与旅游结合的发展模式,首先要有特色意识和创意。不管是政府还是投资者,要结合当地特色和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吸引游客并经得起消费者考评的高质量演出,让消费者感觉“物有所值”。对文艺创作和经营者而言,这样一场满含当地民族气息的文化大戏,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基于对传统文化遗产艰苦发掘和再造,基于艺术家多年的心血和积淀,基于艺术家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比如杨丽萍耗时三年多,遍访云南原生态歌舞,甚至不惜变卖了家产来坚守、支持,透支生命精心打磨出《云南映象》。

当然,文化产业作为一项产业,也同样需要经营者“长袖善舞”,在品牌策划、宣传推广、场地选择、营销谋略等诸多方面努力,培育和完善、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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