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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初有成效

2010-01-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庆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1日电记者王庆环在今天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义务教育学校已基本兑现了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将在今年春节前全部兑现,另外,离退休教职工生活补贴也已兑现。这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一年来,这一改革所

取得的成效之一。

自国务院决定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一年来,全国各地均已出台该政策的实施意见,绝大部分市、县还出台了具体办法,落实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项目、经费、分配导向等关键问题,使这一改革的制度框架基本成型。

不过,目前这项工作仍有三个难点需要完善。一是由于地区差异,不同区县间、同一城市市直与区属学校之间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表示:“这种差距不是绩效工资政策造成的,而是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希望予以研究。”二是绩效工资的增资水平取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既有差距,如果两者差距不大或没有差距,就会出现教师绩效工资增资较少或不增加的情况。三是绩效考核这一在各行各业具有普遍性难度的问题,在教师绩效考核上显得更加复杂,因为教师工作的有些任务难以量化,有些效果也不能够马上显现,吕玉刚说:“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还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要尊重教师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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