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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不断完善

2010-01-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张毅)2006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年―2015年)》。《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重点建设环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区域三个现代化大型造船基地。

《规划》还提出,到2010年,我国自主开发、建造的主力船舶达到国

际水平,年造船能力达到2300万载重吨,年产1700万载重吨,国产船用设备平均装机率达到60%以上。“十一五”末,中国造船产量要占世界?场份额25%以上;到2015年,中国造船产量占世界份额将达到35%以上,成为世界一流造船大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船舶工业不断壮大,造船产量连续十几年位居世界前三,在世界船舶工业中所占份额由2000年的6%提高到2005年的20%。中国船舶工业已经成为世界造船业的主要力量之一。

《规划》出台后,船舶工业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三大造船基地建设,优化产能发展与布局;二是加大新船型开发力度,着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四是集中解决船舶配套瓶颈,努力提高本土化率。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到2008年,《规划》提出的一些目标提前完成。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船舶工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在国家出台《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并推出一系列扶持船舶工业发展措施带动下,船舶工业克服种种困难,化危机为机遇,逆势而上,成绩显著。2009年造船完工量同比增长超过40%,占世界船舶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承接新船订单量首次超过韩国位居世界第一。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我国船舶行业全面和综合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台的《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则是阶段性的专项规划,是对《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总体指导方针的继承和完善,目标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后一个《规划》一是对船舶工业的发展目标进行了上调。二是对船舶配套、海洋工程提出了更具体的发展目标。三是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发展质量。

据来自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的统计数据,2009年全国造船完工量424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47%。中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4.8%、61.6%、38.5%,比2008年底分别提高了5.3个、23.9个、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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