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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里该不该办庙会

2010-01-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无论是专家学者、园区管理者还是普通民众,无不认为保护好文化遗产是圆明园应该始终坚持的头等大事。图为圆明园遗址公园一隅。(资料照片)

圆明

园庙会引热议

本报记者董城通讯员刘玉萍

圆明园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首届“圆明园皇家庙会”将举行,据介绍,“2010年首届圆明园皇家庙会”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主办,北京枫叶博雅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单位协办,将于2010年2月10日至20日,即阴历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七,在圆明园遗址公园里的绮春园至洞天深处一线举行。

1月24日,记者来到圆明园遗址公园,工作人员随手递给记者一份有关本届皇家庙会的宣传单,“体验皇家生活,共享欢乐和谐”的庙会主题格外显眼。

据了解,本届皇家庙会计划招租192家摊位,范围包括风味小吃、皇家贡品展、年货展卖、民俗文化、游艺项目等,由于庙会期间恰逢“情人节”,所以还将推出比武招亲、格格选亲、有奖悬挂同心锁等活动。

对于即将在圆明园里举办的庙会,社会各界看法不尽一致。

1月22日,在圆明园遗址公园里游览的大学生李江哲说,这里是让人沉下心来回顾和反思历史的地方,很难想象这些断壁残垣与庙会的欢闹场面共融。而另一位游人却认为,圆明园要有眼泪,更要有笑声。平时买10块钱的门票只能参观,庙会期间既能逛庙会又能游园,可一举两得。也有人担心,庙会本身可能不会对圆明园造成影响,但春节期间大量游人涌如,可能给文物古迹保护带来压力。

该不该在圆明园里举办庙会,也引起了专家学者的思考。

圆明园内能否开展庙会等娱乐活动?对文化遗产是否会造成伤害?

王道成(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首先,我们必须保护文化遗产,这是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头等大事。圆明园遗址印记了国耻,在很多国人心里确实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印记。如果让一些摊位进到遗址公园里,对圆明园这种特殊的氛围也不严肃。如果搞庙会,也应当在遗址聚集地之外搞,比如新修建的正觉寺,可能更为理想。

郭黛恒(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在圆明园举办传统文化活动,如庙会等,并无不妥。根据圆明园管理处公布的皇家庙会规划,这些活动并没有在文物集中之地,更没有在大水法附近举行,目前看主要就是集中在绮春园至洞天深处一带举行。

圆明园庙会是“古已有之”还是“空穴来风”?

王道成:庙会是民间的活动,圆明园历史上也没有关于庙会的记载,只有“买卖街”,但与民间庙会迥异。所谓“皇家庙会”的说法似乎缺乏史实资料。

郭黛恒:据考证,圆明园确实有过类似庙会的活动,这是清朝皇室体验世俗生活的一种形式。就是在舍卫城的买卖街上,乾隆皇帝曾率皇族成员和亲信大臣们来开展各种类似于今天庙会的活动。期间,还曾发生过一些生动的故事,并非无中生有。

该不该容忍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商业活动?

王道成:对于圆明园来讲,首要的任务必须是认真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于经费问题,应该依靠政府部门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中虽然不能说对商业活动零容忍,但决不能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带来一点风险。

郭黛恒:长期以来,圆明园确实在坚持着很低的门票收入,圆明园本身文物经费不足确是事实,如果能通过办庙会弥补一下经费的缺失,未尝不可。现在有人说,圆明园办庙会开了头,以后故宫是不是也要搞庙会?我认为这是一种杞人忧天的说法,事实上,故宫无论是门票收入,国家投入还是海外资助,对圆明园来说都是天文数字。

但是,圆明园举办庙会也要注意,应切实避免像有的庙会一样,就是简单的吃吃喝喝,商业买卖,只顾租摊赚钱,看不到任何文化色彩,圆明园的庙会应该在宏扬传统文化上带个好头。(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为何要在圆明园里办庙会

――专访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马晓林

本报记者董城

记者:圆明园将要在2010年春节期间举办首届“皇家庙会”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作为主办者,你们举办这一活动的初衷是什么?

马晓林: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承中华美德的重要载体。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圣诞节、情人节、愚人节等西方节日逐渐走进中国年轻一代的生活,不少人明显感觉“年味”淡了,因此增加春节文化含量,满足人民新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任何文化机构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记者:现在人们最关心的是,举办“皇家庙会”这样的大型活动,会不会对文化遗产造成影响?

马晓林:圆明园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于我们来说,头等大事就是要保护好圆明园的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按照计划,圆明园春节期间将举办的活动,是从南门进入后,从绮春园到洞天深处一带,都是在现代修葺的主干道上进行。这一线,文物古迹本来不多,我们都进行了很好的保护和避让。与大家关注的大水法等遗址聚集地有很长距离,根本不在一条路线上。

记者:举办这样一个“皇家庙会”,是否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马晓林:根据北京市的总体部署,圆明园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北京市海淀区负责管理。近年来,一些符合中国传统春节习俗的文化活动方兴未艾,地坛庙会、石景山洋庙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春节的节日气氛。

但到目前为止,北京北部的春节民间文化活动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在圆明园举办春节文化活动,吸引全市的市民关注中国传统文化,关注圆明园,与海淀区树立“文化强区、文化大区”的精神一脉相承。本次活动得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和海淀区旅游局的大力支持。

记者:圆明园这样一个记载着中华民族特殊情感的地方,到底该不该办庙会,目前引起了很多争议,如何看待社会上的一些质疑?

马晓林:社会上关于圆明园的历次争议,包括这次针对“皇家庙会”的种种观点,我们都注意到了,圆明园管理处欢迎社会各界开展自由讨论。事实上,该不该办庙会,在专家学者中也存在争议。

在这里,我们只想强调一下2000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这个规划对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性质以及它具有的功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一是具有参观凭吊、教育后人不忘国耻,热爱世界和平、国际友好交往的教育功能;二是具有历史研究、造园艺术科学考察及借鉴功能;三是具有东西方文化交流功能;四是具有游览休憩功能。

因此,在圆明园举办皇家庙会并未超出《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的相关约束。

记者:有专家学者谈到,圆明园搞皇家庙会是“师出无名”,从圆明园历史上看,举办庙会到底是不是“臆造”?

马晓林:我们组织专家通过对圆明园历史研究发现,在圆明园举办庙会性质的文化活动,确实古已有之。据考证,圆明园内的清朝统治者,对高墙外的生活充满神秘感,正是出于对民间生活的向往,圆明园内的“买卖街”才得以建成。乾隆年间,皇帝在园内除了宴赏王公大臣和外国使臣外,还要举办灯戏、摔跤、马术、杂技、火戏表演等各种来自民间的游戏娱乐活动,这些在《竹叶亭杂记》中均有记载。

记者:有人说,在圆明园办庙会的实质就是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赚钱,怎样看待这种说法?

马晓林:举办庙会,是圆明园管理处发挥遗址公园“游览休憩功能”的一种探索,目的是为广大民众提供一个可以游览休憩的场所,同时加大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探索力度,寻求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接轨的新方式。

我们希望尝试性地开展一些既可以表现圆明园历史文化内涵,又能传递中国民俗民间文化的活动,如圆明园文化和非遗项目展览展示和以清代皇家年节祭祀为史料背景的“祈福”、“赐福”等场景表演。

此外,为了突出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公益性,2010年的首届圆明园皇家庙会将在“宫廷买卖街”面向在校大学生推出一定数量的“免费摊位”,这在北京庙会市场尚属首例。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此次圆明园庙会真正成为一次传统文化的聚会,避免过强的商业味道。

(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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