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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哪有“好”的

2010-0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余兴辉 我有话说

日前,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据此前媒体报道称,孙善武在洛阳就任期间,曾在旧城改造、洛南新区开发上有所作为,赢得洛阳人的“拥护”,被认为是“好官”。(1月25日新华网)

“好官”与“贪官”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孙善武在洛阳就任期间,以实干家的姿态

,尽管由此落下了一个“孙善扒、孙大扒”的绰号,但赢得了大多数洛阳人的拥护。在其被“双规”后,部分民众因此而认为“不管他贪不贪,孙善武就是个好官”。孙善武被双规后,有人因此称其为“好贪官”。

据报道,孙善武任职期间,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由此可见,孙善武“好贪官”称号的背后,是一个在某种程度上勤政但不廉政的干部,“好贪官”其实质就是贪官,终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出现这样的干部,给了我们诸多警示:

领导干部是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要做勤政廉政的表率,谨记廉洁奉公不当贪官,秉公办事不当昏官,勤奋务实不当懒官,拼搏进取不当庸官,敢抓敢管不当软官。

要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诸多“落马”高官,随着职务的升迁,放松了学习,丧失了思想道德防线,经不起诱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要干事也要干净。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要靠制度的力量规范权力的运行,依法办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事一定要干净。既要有干事的想法、干好事的能力,又不能打着自己的“小九九”,贪污受贿,中饱私囊。

要严于律己。始终把权力作为为群众谋利益的责任,把“官位”作为为群众服务的岗位,自觉做到见利心不动,见财眼不花,见食嘴不馋,见色心不乱,见名手不伸,既勤政又廉政,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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