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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添翼” 文化“高飞”

2010-02-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张少春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王武洪摄

财政助力文化体制改革

记者:自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

来,文化体制改革各试点地区积极推动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转制和改制,初步形成了一批较有实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那么,财政部门在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张少春:应该说,财政在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中确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积极推动了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帮助转制单位弥补了改革成本,不仅“扶上马”,还要“送一程”,使他们得以面向市场,成为新型文化市场主体。另外,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还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等等。

另外,按照中央要求,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近年,财政部门出台各种政策,加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大力推进了转制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有效地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

将来,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力争打造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带动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记者: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财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张少春:是的。通过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文化体制改革的要义之一。财政部门重任在肩,做了大量工作。

我们知道,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宣传其文明成就和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力度。其中,为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重点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鼓励地方博物馆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展览,对免费开放工作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这些措施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作用很大。

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只是财政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中的一环。更重要的是,近年,财政以农村为重点,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2001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文化方面专项资金230亿元,年均增幅45%,支持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工程等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一是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截止到2009年底,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45亿元、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44亿元,基本解决了农民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并使广大农民能够免费收听收看到中央广播电视节目;

二是支持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1年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3亿元,通过现代化传播手段,让基层群众能够共享优秀文化信息资源;

三是支持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共计安排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试点和场次补贴专项资金9亿元,使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群众每月能够看到一场公益电影。

四是支持实施“农家书屋工程”,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总计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提前完成“十一五”建设24万家书屋的目标。

同时,还支持实施了“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这些文化工程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锻炼难的问题。另外,我们还积极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方式,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有地域特色、适合当地风俗的农村文化活动,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今后,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提高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同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以农村为重点,推进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

完善文化企业投融资政策

记者: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文化企业发展迫切需要国家财政从资金和政策方面进行扶持。

张少春:你说的对。由于文化企业特殊的文化及意识形态属性,资本的准入问题使得文化资本市场管理较之一般的资本市场管理更为复杂。针对我国文化企业发展面临的投资渠道不畅、文化企业融资困难和投资的盲目性等问题,迫切需要国家财政从资金和政策方面进行扶持,发挥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推动建立文化企业投融资平台,从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实现文化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在我国,直到20世纪90年代,文化才被作为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轨道,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才被普遍接受。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对文化的投入主要是支持事业发展,并没有专门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007年,按照国务院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了“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安排2亿元,重点支持了动漫市场监管、优秀动漫原创产品创作生产和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2008年和2009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除继续支持动漫产业发展外,还重点支持了新闻出版、电影、演艺等文化产业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推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年,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还将大幅度增加,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虎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同时,将进一步落实并细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扶持力度。

为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难的问题,财政部门一直在努力探索。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通过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面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等机构投资者定向募集,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闲散资金,从而建立起多渠道的社会投入机制,更好地扶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将对重点领域,如影视、出版、动漫等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投资,推动相关产业链条中最重要环节的价值增值,促进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采写得到了财政部教科文司文化处、办公厅新闻办等部门的支持,一并致谢。)

数据来源:财政部制表: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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