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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为公务员管理注入活力

2010-0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玉胜 我有话说

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公布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内容。改革的重点是把大部分从事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服务的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中划分出来,归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后两者晋升渠道独立、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

此次改革有两大关注点:一是公务员“大一统”管理模式被划

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二是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如今,敢为天下先的深圳市再一次走在了全国前列,可以期待,此项改革方案将为公务员管理注入新的活力。

一直以来,我国对公务员管理主要实施“大一统”模式,将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这种“大锅饭”模式导致大多数公务员达到一定级别后,晋升空间越来越小,从而形成在不同阶段上遇到自身仕途的“天花板”现象。而“天花板”效应常常使一些干部感到升迁无望、前途无“亮”,甚至会导致其心理失衡和工作倦怠。深圳市的改革,就是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让公务员得以在自己的专业轨道上进行发展,从而解决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

公务员一直是被人艳羡的稳定职业,从“国考”的年年升温可见一斑,去年146万的报考人数就再创历史新高。相比之下,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并没有随着公务员热而变得成熟,职责不清、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仍然是困扰公务员管理的顽疾。尽管年年有考核,但囿于人情和绩效难以量化等因素,对公务员的考核往往很难起到激励和鞭策的作用。在公务员管理中引入聘任机制,无疑会在一潭死水中激起涟漪,使原本“稳定”的职业不再稳定。聘任机制管理下的公务员有了危机感,“铁饭碗”变成“瓷饭碗”,这将会大大激发公务员务实、敬业和再学习的积极性。

从“伯乐相马”到“赛场比马”是一种质的飞跃,值得叫好。但笔者也认为,对公务员管理实行聘任制,只能说是对公务员制度改革的“破题”,要真正写好这篇文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谁来聘”、“考什么”、“如何考”,以及如何保证聘任制的“公开、公平、公正”,这些都是公务员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因此,在拍手叫好的同时,我们更期待着深圳市在公务员聘任制改革上的“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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