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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探索“阳光财政”

2010-0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从向各局收权的会计委派制,到主动公开预算,从预算项目群众投票,到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体系,10年来,焦作财政改革的每一步,都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了以“科学、民主、绩效”为目标导向的公共财政体系。10年来,焦作财政收支总规模增长6倍多,人均财政收支水平跃居全省前3名,提升5个位次,“焦作实践”受到

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0年前,地方财政的种种矛盾在焦作十分尖锐,一方面,是财政困难,80%的乡镇不同程度地拖欠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另一方面,一些部门却有几十上百万元的闲置资金,甚至出现减员之后仍然冒领财政工资的“吃空饷”现象。

“财政工作无小事。财政的钱是老百姓的钱,钱怎么花?谁说了算?效果如何?谁来评价?全国情况千差万别,没有经验可借鉴。我们认为,要实现财政资金有效监管就必须要‘分权制衡’,以此来约束财政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的部门行为。”焦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申相臣说。

10年的探索,焦作市真正从管理架构上形成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四权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焦作市还提出了“参与式预算”的理念。他们在公共预算的制定、审批、执行和评估各个阶段,采用有效的创新方法,创造公众参与的环境和机制,注重公众参与的能力建设,加强公众对预算的参与,是名符其实的“阳光财政”。

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廖路明说:“焦作市公共财政改革的实践是我国财政改革的一个缩影!财政部着力推进财政预算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焦作可以在这方面先行一步。此外,通过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让‘有些单位积极花钱’为‘不敢随便要钱’,变‘盲目要资金’为‘不敢盲目要预算’,这些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将为全国财政预算精细化改革带来示范作用。”

“焦作的财政改革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较好地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说,“焦作市在财政预算透明化方面作了很好的探索。在预算编制中,百姓与专家全程参与,通过广泛征集民意、项目公示、社会听证、市人大初审,然后再次公示,调整后确定项目,体系很完整,这么清晰的财政预算体系建设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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