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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探析

2010-0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叶文辉 我有话说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这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指出了操作的方向。推进农民广泛平等地享用公共产品,是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差距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

。根据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同性质,又可区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已构成了私人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其供给水平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决定着私人生产成本的高低,是影响农民增收减负,提高生活质量的关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会恶化农村的发展环境,导致农业竞争力下降,使农村失去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能力。

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

中国农村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处于“温饱有余、富裕不足”的状态,城市化的发展并不能消除大量的村庄,农村仍是农民生产、生活、娱乐的空间。因此,推进农民广泛平等地享用公共产品,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

1、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举措。改革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逐步使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向“三农”倾斜,有利于激活农村市场,拉动农村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在农村公共产品体系建设中,要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来制定规划,按轻重缓急,从教育、卫生、环境等纯公共产品和部分需要较高投入的准公共产品着手,由国家先行投入,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培养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生产环境,为私人投资建立平台,实现农村与城市之间劳动力、资本、科技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

2、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天职,享用公共产品是农民的权利。首先,公共产品的整体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向整个社会(包括农村)提供公共产品是符合公共产品供给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也消除了对农村和农民的“歧视性”。其次,对长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做出了巨大牺牲的农民,政府有责任让农民休养生息,提供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现代政府的核心职能是为民众和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这是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本质规定,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轨进程对政府转型的基本要求。

3、公共产品的享用会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促进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规模化、商品化和市场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政府履行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服务职能,把农民从自我供给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就会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将更多资源用于高收入的投资,由此产生收入效应、消费效应和就业效应,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更快发展。这也是基于取消农业税后农民显性负担下降,但与公共产品供给有关的隐性负担攀升的现实所进行的选择。

4、农业除了提供食品等商品产出的经济功能外,还具有与农村环境、农村农业景观、生物多样性、农村生存与就业、食品质量卫生、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村农业文化遗传以及动物福利等非商品产出相关的环境与社会功能。良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能使农村在发展的同时仍保持田园风光,建设自然人文环境令人耳目一新的良好生态型社会,建设社会和谐、生态和谐的农村。

西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西部各省区在总体经济水平、产业结构、地理条件、文化背景等各个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差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可能按照统一的模式进行。需要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施行相配套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1、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是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建立健全以城带乡机制,优化各种社会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适合于经济较发达,同时农村人口比较多的城市周边农村。人均经济水平高为城乡统筹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创造了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多可以更充分地实现城市带动农村,从而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按照优化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应把城乡的居民社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建设,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居民社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相配套的规划体系和建设格局。充分发挥城市先进文化和公共服务的优势,大力推动城市社会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应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农村教师、乡村医生、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城市教师、医务人员、文化工作者支援农村的力度。

2、产业带动发展模式。是指以当地工业产业基础条件为出发点,以发展工业产业为契机,通过工业产业的发展壮大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综合发展。同时农村在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的发展,使工业企业与农村融为一体,进一步促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这种模式需要有发展工业产业的基本要素,如土地、资源、信息、技术、资金和人才。这一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减少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主要依靠当地产业的发展来带动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农户和产业协作生产的过程中,产业组织一定程度上充当公共职能机构,向当地农村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服务。

3、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模式。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比较落后,产业不发达的地区,政府更加需要加大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和农村公共文化的投入。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没有像样的产业发展,当地的农村居民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共服务的资金只能完全依靠政府提供,属于纯公共产品。在满足一般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也应发展当地的交通、通信公共服务,重点应着力于满足当地农村居民人权保障性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尤其是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没有生存条件的则需要搬迁易地建设。

4、市场机制诱导发展模式。政府是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但不是唯一主体。这一模式主要适用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同时市场机制引入有利于农村公共产品日常维护,保持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功能。比较典型的是水库建设和维护,水库作为农业生产的条件,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一定程度上应由政府提供,但水库属于拥挤性公共产品,对于这类利益外溢型的农村公共产品可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一方面可利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水库的日常维护,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一部分人过度用水。基于以上原因,这类农村公共产品一般都可采用政府出资修建,然后承包给私人运营,同时政府向承包者进行补贴的办法,条件是以低价向农民供水。主要包括公办民有(产权转让)、民办公有(股权融资)、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公有民营、民办民营等模式。

5、农务输出发展模式。要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还得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机制。加强农村居民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解决农村劳动者素质结构和岗位需求不对接的问题。对农村人口过多、耕地面积较少和劳动力素质较低的地区,政府应承担对农村劳动者进行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责任,着力建设以经费投入、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机制。

6、全社会动员协作发展模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希望工程”和“光彩事业”就是由私人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典范。应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并在财税、金融、土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人力、财力、物力等支持,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鼓励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到农村引领新农村建设。统筹整合民间社团、国际组织、NGO等社会力量,形成促进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合力。(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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