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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2010-02-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朱立毅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朱立毅)近日,国务院对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93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另有58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起特别

重大事故及责任追究的基本情况是: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设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问题监理不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

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2009年2月22日,山西省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屯兰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而导致的责任事故。4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屯兰矿矿长尹根成、总工程师张文昌等6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屯兰矿党委书记常俊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侯水云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能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山西焦煤集团董事、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建胜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行政记大过处分。依法对屯兰矿罚款400万元。

2009年5月30日,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7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9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事故发生单位及施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突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39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同华煤矿矿长易政、同华煤矿副矿长张倔刚等8名事故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3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同华煤矿副矿长、党委委员张春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彭志强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母元林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藻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龙建明记过处分,给予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侯行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重庆精工监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中全开除党籍处分。依法对能投集团罚款200万元,对重庆精工监理公司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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