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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看点

2010-02-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聚焦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受审

和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背景

前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日前出庭受审。检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

多次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1546万余元。文强同时还被控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罪名。

连带治理灰色经济和变质警察

北京青年报的评论说,文强案并不是孤例,之前各地曝光的一批涉黑案件都揭示出,变质警察和灰色经济之间有着某种共生关系。灰色经济蔓延的地方,总有一些变质警察在提供帮助。往往是“保护伞”和经营者达成了默契,只要按时交所谓“保护费”,双方就能实现动态平衡。这些败类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形象,使公众感受到切肤之痛。事实上,只要决心够大、定力够强、办法够专业,贪腐总能治理。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灰色经济和变质警察连带治理,清除带有邪恶养分的土壤,让文强这类恶之花无从生根发芽。

腐败“家庭化”误国殃民害己

人民网的评论说,文强夫妻同案受审的场面再次提醒我们,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念好家庭“廉政经”,既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念好家庭“廉政经”,不能只寄希望于党组织的教育告诫,也不能只寄希望于家属子女的监督提醒,最根本的还在于党员干部本人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不因亲情和私欲而忘却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一家人同心共守“廉洁门”、筑牢“廉洁墙”。反之,把家庭幸福建立在腐败基础上,步入一条腐败“家庭化”的不归路,既误国殃民,又祸害家庭。

完善权力制约是打黑的根本

华商报的评论认为,文强就像是权力系统的一个典型标本,他的善恶变换、受贿滥权、与黑恶势力称兄道弟、在社会上呼风唤雨多年,怎能无人知晓?关键还是权力缺乏足够的监督。文章指出,黑恶势力的毁灭、文强的受审无疑是重庆打黑的重大成果,而夯实监督的基石、完善权力制约的制度、增强权力系统的免疫力,则是打黑的根本。我们关注文强的落幕,但更关注文强的启幕。只要修补好秩序的短板,堵住制度的漏洞,就能堵住“文强们”启幕的路径。

背景

为期15天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即将结束。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在1月29日到31日的三天时间里,提意见的网民就达6886人次,公众对该条例的关注可见一斑。

应明确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新京报的评论说,征求意见稿规定,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这意味着新条例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仍持“回避”态度。众所周知,“房”和“地”是一体的,但征收的本质其实是“征地”。在评估中,如果撇开“地”而仅对“房”进行评估,那么这样的评估结论是不完整的,如此得出的补偿方案也往往很难被接受。从长远来看,新的征收补偿条例应尽快明确将土地使用权补偿列为单独项目,进行评估和补偿。

让公共利益的规定更加纯粹

正义网的评论认为,征求意见稿弥补了现行拆迁条例中商业拆迁与公共利益不分的弊端,制度设计都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然而,征求意见稿附则同时规定,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房屋的,须报房屋征收部门批准,这显然超越了“公共利益”的范畴。非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拆迁就是商业拆迁,开发商要拆迁私人房产,必须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产权后才能进行,而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准”。文章建议,为了维护法治权威,征求意见稿应删除这一规定,让公共利益的规定更加纯粹。

不能指望新条例解决所有问题

华商报的文章说,从专家学者到普通公众,都希望征求意见稿能够尽善尽美。愿望无疑是美好的,但也要看到,指望新的征收补偿条例能解决拆迁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想要从根本上化解拆迁困局,就要努力想办法促使地方政府从房地产的巨大利益中抽身而出。新的征收补偿条例已经开启了良善与美好的大门,希望它能成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引信。只要从财税制度变革、经济结构调整、保障房建设等诸多方面共同入手,拆迁困局也就有了真正化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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