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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双重使命

2010-0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剑飞 柯斌 我有话说

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轨进程中,中国面临两大基本任务:一是根据东亚农业特点,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嵌入农村社群自组织微观治理结构,亦即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农村资本和劳动间利益一体化的契约机制,并使其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主流模式;二是在此基础上,宏观上稳步推进以要素投入、市场激励、农业技术创

新和推广为基本内容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创新,遵循产业链思维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上、下游之间的整合及产业间横向协同。而这些,都需要我们对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进一步深化认知。

现代农业范畴已使三次产业的界限逐步模糊化

精确把握现代农业内涵,是当前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逻辑和现实前提。与此前人类在漫长的农耕文化发展历程上所诞生的原始农业、古代农业、近代农业等数种类型的农业发展模式一脉相承,“现代农业”显然更应理解为一个边际的、相对的概念:包括现代农业在内,人类每一次农业模式的选择和诞生,都是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结果,在当时是一种崭新的农业发展范式,都是对其之前农业发展范式的扬弃。

基于此,在现代经济背景下,需要用全新视角来审视农业的概念:“现代农业”不仅是一个产业概念,更是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各阶段并紧密相关的产业体系。在此产业体系中,由于植入大量的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条件,支撑产业体系发展的要素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等已发生革命性变化。与此同时,在现代管理学和经济学理念的带动下,“现代农业”更强调经营理念的革新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其运行基础已转变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从功能角度看,“现代农业”不只承担产品贡献功能,而且这种功能除保障数量供给外,还要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安全、绿色的。当前,以现代农业为重要节点,已兴起众多新兴产业形态,如现代生物能源产业、现代医药工业,以及全球生物肥料、动物疫苗等产业。此外,现代农业的休闲观光、生态美化等功能也方兴未艾,并催生了假日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

目前,发达国家大多相继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基于所在国资源禀赋条件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呈现了巨大变化:一是由原来单纯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向产前、产后等产业部门快速推进;二是农业主体的经营方式由单纯承担农产品供给功能和为工业部门提供原料的产业部门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方向迈进;三是在产业结构急剧演进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出现历史性分野,由单纯在种养业内部,向产前、产后等涉农行业内部以及非农产业门类转移;四是农业科技的贡献率快速提升,以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获得了持续提升,为我国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作好了积极铺垫。

但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相比,我国发展现代农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笔者认为,基于土地碎块化特征的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形式创新,以及由此产生的现代农业发展主体的宏观环境培育,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解决的两大基本任务。

现代农业的微观组织重构

众所周知,农业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根本要求,也是其基本特征之一。我国是一个农业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耕地面积1.41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目前我国2.49亿农户中户均耕地为7.3亩,只相当于美国的1/400;因为分配承包地要肥瘦搭配,远近结合,每户耕地又被分成若干块。这种小规模分散生产增加了我国发展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难度。显然,只有土地规模性经营,农地才能向农户集中,才能实现农业的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农业的品质、土地产出率才能逐步得到提高。

但现实中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到底向“谁”集中流转才能实现规模经营。根据笔者调研,目前很多地方都把耕地向农业企业流转,以此推动农业规模经营。然而,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其产业特殊性,无论是龙头企业直接介入还是其他“公司制”农业主体,均不适宜进入农业产中阶段。因为,农业公司内部农民和公司资本方难以形成内在利益一致化的契约机制。

与此同时,农业产业是高风险产业,当前破产机制的不完全也是这种模式难以推广的重要原因。企业一旦破产,地方政府不可能对农民置之不理,到最后必然会启动救济程序,帮助这些农民拿回失去的经营权。有了这些事后救助的预期,企业中某些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人就有可能利用这个“金降落伞”进行败德行为,使这些原本可以好好经营的企业陷入故意破产的境地。

不仅如此,在其他配套政策尚未构建完备的现实约束下,“公司制”农业推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城市,使农村问题迅速完成向城市问题的转变,在资本深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城市失业问题可能面临更为艰难的抉择。

因此,我国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寻求适合国情特点的新的农业微观结构。农村经济的微观主体应当在此基础上嵌入一个新的层次:具有良好参与基础的社群自组织治理模式,通俗地讲就是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可能是一个良好的改革出路,这种混合治理模式或将成为中国未来几十年农村治理的主流模式。从交易费用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自我实施契约将大大减少整个改革的交易费用,同时充分调动社群自组织内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及对市场风险的感知和规避意识。有了这样的机制,就可以使农业内部自组织性质的社群组织具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能力,发挥这类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各种正常功能,为农业寻求尽可能的产业剩余。

要达成这种治理模式的最终形成,最为关键的命题是需要以研究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为突破口,形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为此,需要降低土地的社会属性,恢复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属性的本来面目。政府决策层需要以新的视角来审视农民,赋予农民公民权地位,在乡村地区实施以社会保障综合配套改革为中心的试点,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福利待遇,消弭其进城的后顾之忧,推进农村人力资本提升的速度。

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环境优化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另一个基本任务,就是优化宏观环境。当前,来自宏观环境的诸多矛盾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比如,农业投入不足与农村要素外流的矛盾;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巨大矛盾;由于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激励不足,很多地区的农产品流通不畅,没有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真正推动作用,不能形成要素的聚集效应等,都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

因此,推进以要素投入、市场流通体系与市场激励、新型农民培育和农业技术创新、推广为基本内容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当前我国构建现代农业宏观发展环境的关键。在此基础上,依据区域农业资源禀赋条件,推进产业创新,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上、下游之间的整合及产业间横向协同,培育有机衔接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从而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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