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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10-02-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当代公共健康问题的伦理追问

公共健康伦理是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在生命伦理学中派生出来的一门新学科。目前,国内学界对于什么是公共健康伦理、公共健康伦理的研究范围等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基于此,《河北学刊》2010年第1期刊登了一组文章,从各个角度探讨了公共健康的伦

理问题。其中,肖巍表示,从公共健康角度分析,精神健康目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其需要加强研究的领域包括:一是加强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提高精神健康服务的社会责任意识;二是公平分配精神健康服务;三是关注社会困难群体,尤其要关注老年人、贫困人口、妇女、儿童及青少年的精神健康问题。史军、王巍认为,政府应对现代社会的公共健康危机进行系统反思,并对预防处理公共健康问题的经济、科技、法律和社会基础予以重估,从而确定自己的道德责任,具体来说,政府应当负起如下道德责任:维护社会整体的健康利益、保护每个个体的健康权利、促进健康公平与平等。王喜文、张肖阳等指出,当代公共健康伦理问题应把社会公正的研究放在突出位置,它包括:医疗保健资源分配的公正、环境公正和全球公共健康问题。作为一个时代课题,无论是从全球公共健康状况还是我国公共健康实践来说,社会不公正都是亟待讨论并加以解决的问题。喻文德、李伦则提出,当前公共健康伦理面临三个道德难题:一是个人权利与公共善的冲突;二是平等主义正义观与自由主义正义观的冲突;三是国家利益与全球公共健康利益的冲突。公共健康伦理要得到进一步发展,必须在以上三方面作出努力。

腐败行为中的道德成本

腐败行为支付的道德成本,主要体现在伪装行为所带来的精神压力与心理疲劳、随时可能被发现而受到法律惩罚的心理恐惧,以及腐败行为被发现后带来的声誉受损等方面。道德成本对腐败行为的制约力,取决于社会总体道德水平的高低、意识形态影响力的强与弱、多与少、腐败行为人道德水准的高与低以及腐败行为被察觉概率的大小与所遭受处罚的轻重。为此,采取加大腐败成本的方式去反腐败,就要把高水准的道德规定与组织规则结合起来对潜在腐败行为人施加直接影响;以常规、快速和适时的处罚提高腐败行为被惩治的概率,给腐败者以持久的心理压力;同时公开腐败行为相关信息,使腐败行为人承担的道德成本由隐性成本变为显性成本,形成巨大舆论压力,使腐败行为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接受道德法庭的审判,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评价和谴责。

《岭南学刊》2010年第1期赵刚印文

逻辑哲学三论

逻辑哲学是对现代逻辑中一些理论问题的哲学探讨。《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刊发了三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逻辑哲学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吴玉平、任晓明指出,普特南对塔斯基真理理论的批判表明,试图通过形式逻辑彻底解决哲学的真理问题是不可能的,形式化处理没有任何的哲学承诺,而真理是一个实质概念。真理研究可以有不同的路径,这体现了真理研究的多元化趋势。胡怀亮认为,利用会话含义与规约含义对实质蕴涵怪论的消解都是不成功的,因此,把条件句作实质蕴涵的解释就陷入了困境;但是,实质条件句进路仍属于现代经典逻辑发展的主流,因为这条进路坚持了现代经典逻辑的有效性概念,保留了逻辑学研究的核心――真的价值取向。从某种角度说,我们也可以避免怪论出现的导源,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是扩大真值函项联结词,也就是具有真值表的联结词不但要处理真和假,还要处理附加的状态。张家龙则从亚里士多德的模态理论开始直到现代模态谓词逻辑考察了从言模态和从物模态的联系、区别及其哲学意义,揭示了模态逻辑是一种本质主义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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