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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应切实尊重民意

2010-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克梅 我有话说

2月6日,由于规划与设计问题,江西南昌一个使用不到13年的四星级大酒店,被爆破成约4万吨的废墟;2007年,沈阳五里河体育场才用18年就完了;今年,福建一所投资1500万元的小学,只有2年就面临被拆迁的命运。城市建筑提前报废,浪费大量的社会财富,增加很多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正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是什么造成如此多的“短命”建筑?“城市规划幼稚病”肯定难辞其咎。眼下,有的地方只要能让GDP攀升,就愿意不遗余力大搞“拆迁经济”;为了打造政绩工程,一些地方更是热衷于否定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的声音,大搞“权力审美”。加上目前政绩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对决策失误和规划失误还缺乏及时的督察和追究,所以,“城市规划幼稚病”才肆无忌惮。

城市规划毕竟不是“过家家”,一旦失败往往会造成生态型灾难,影响城市整体面貌,给城市发展留下永久性创伤,就是推倒重来,也会留下大量的建筑垃圾,浪费大量金钱。所以,在城市发展之初,城市规划必须听取更多声音,以确保其科学有效。

由此,笔者想到了此前在重庆举行的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上,韩国首尔市市长在介绍城市改造时的经验:开始时,市民强烈反对,最后,政府与市民作了4200次的对话沟通,才得以进行。4200次沟通,这不仅仅是一种高频度、高密度的问计于民、汲取民声,更是城市规划中的宝贵经验:让群众声音成为城市规划决策的重要构成,充分吸纳群众声音和社会各界的建议。这种尊重民意的做法应成为一种敬畏意识,渗透到每一个规划行为中,通过不急不缓、心平气和地和民众进行沟通,让城市规划这个公共品,真正成为“公众的思想产品”,成为大众的思维结晶。

其实,我国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注重城市规划过程中的问计于民,比如《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草案(2007―2030)》近日起面向全社会征询意见和建议,新规划草案在制订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众参与;长沙市民曾就城市规划直陈己见,市长登门问计于民;济宁市召开“问计于民”活动城市建设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对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乌鲁木齐城市建设工作“问计于民”最高奖1千元等等,民众的声音正日益受到重视。

如果我们的城市规划决策人都能将问计于民的程序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和“问计秀”,杜绝各种行政权力对规划规律的干扰,像韩国首尔一样自觉主动、不厌其烦地与公众沟通,多听公众和专家的声音,综合分析利弊,保证城市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城市规划幼稚病”就能得到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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