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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性,司法才有旺盛的生命力

2010-02-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我有话说

“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多位荣获“时代先锋”称号的模范人物日前聚

首古城泰州,和专家学者一起研讨这一陈燕萍工作法,寻求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如何更好地“用我们的真情实感促使矛盾的化解”。图为宋鱼水(左一)、陈燕萍(左二)、张云泉(左四)、黄学军(左五)等热烈交谈。

张明远摄

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张云泉、王利明、朱苏力……2月23日,虎年春节刚过,众多荣获“时代先锋”称号的模范人物和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人物便齐聚古城泰州。

吸引他们来到这里的,是另一个响亮的名字――陈燕萍。这位总是面带笑容的江苏省靖江市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在十几年间审理了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案子到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心里踏实。”这是当地百姓对她的评价。

在长期的基层司法实践中,陈燕萍总结出了一套工作方法,这就是“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专家学者、优秀法官和劳模们正是为研讨陈燕萍工作法而来。

陈燕萍工作法并不复杂,贯穿其中的就是“群众”二字。这背后折射的,却是司法人民性这个大课题。

“陈燕萍工作法的实质就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当事人朱某在法庭上一遍遍地陈述着自己的理由。他不善言辞,口音又重,旁边的人很不耐烦,有的甚至打起了瞌睡,但陈燕萍依然不动声色地听着。

终于,朱某说完了。“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陈燕萍问。

朱某回答,没有了。还没等陈燕萍开口,朱某突然出人意料地说:“陈法官,这个案子你怎么判我都服!你是第一个耐心听我讲完的人。”

这个故事常被用来为陈燕萍的贴近群众作注解。陈燕萍认为,倾听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法官要付出耐心。倾听有利于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陈燕萍工作法的实质就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审判实践中,把群众感情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研讨会上对陈燕萍工作法的核心价值作这样的解读。

陈燕萍工作法的产生有鲜明的时代特性。江阴园区是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缩影,这里既有传统乡村,又有新兴城镇,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矛盾多发,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快速增加。陈燕萍审理的婚姻案件、赡养抚养案件、继承案件等看似简单,却深受传统农业文化的影响。充满挑战的审案工作,孕育了陈燕萍工作法。

“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这样的平民意识使陈燕萍放下身架,沉下身子,与群众悉心交流,坦陈心迹。在江阴园区法庭,她是公认的“调解高手”。凡是能够调解的案件,她都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案件调解率达74%。

陈燕萍的事迹让江苏省信访局巡视员张云泉感同身受:“我在信访岗位这么多年,许多尖锐矛盾的化解就是靠自己说得口干舌燥头发昏,来解开上访人思想上的死结,用我们的真情实感促使矛盾的化解。”

在沈德咏看来,陈燕萍工作法是对司法人民性最生动的实践说明。“也正因为陈燕萍工作法处处体现着司法的人民性,才获得了旺盛的生命力,这也是我们研讨和推广这一工作法的价值所在。”

“陈燕萍工作法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期的发展”

研究陈燕萍工作法,绕不开的是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比较。诞生于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了革命年代对司法人民性的要求。它强调实事求是进行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调解为主,实行巡回审判。

陈燕萍工作的法庭,主要面向农村,那里的群众文化素质相对不高,诉讼能力相对不强,推崇情理。在审案过程中,她也经常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办法。她发扬的正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中的审理方法和审判原则,展现的正是法官善于利用地方风俗常理、善于结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

在发扬优良传统的同时,陈燕萍并没有采用法官包揽诉讼的做法,而是融合了现代司法的程序规则意识,有明显进步。

时间回到2007年秋天,陈燕萍正在研究两张X光片。

那年,八圩镇北六村村民施桂英被一辆电瓶车撞了,到医院拍片没发现大问题,双方便以800元了结此事。几天后,疼痛不已的施桂英再次来到医院拍片,却被确诊为骨折,施桂英要对方赔偿,对方不认,施桂英随即将对方告上法庭。

受理该案后,陈燕萍仔细分析,发现第一次拍的X光片是问题的关键。于是,她到医院反复奔走,请专家重新读片,终于查明原告为骨折,第一次未发现是医生读片不准所致。

拿到赔偿款,施桂英激动地说:“陈法官,这次多亏你帮我找到证据,要不我真是冤。”

“陈燕萍工作法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期的发展,富于时代特色,富于实践理性,值得基层法院学习推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民法学家王利明如是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则认为,陈燕萍办案既遵循民事诉讼的原则和程序,保持审判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又满腔热情地关心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力求审判的开放性和通俗性。“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使得陈燕萍工作法成为新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比掌握法律知识、法律技术更重要的,是法官高尚的品德”

司法人民性,解决的其实是法官的定位问题。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陈燕萍工作法,法官的职业角色都是重要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处长黄学军认为,立足于现代司法典型特征和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工作角色应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工作态度上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争取妥善解决纠纷;二是在知识结构上从单纯法律工作者向社会工作者转变,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在工作方法上从坐堂办案向深入群众转变,提升司法公信力。显然,陈燕萍就是这种新型法官的代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和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家朱苏力不约而同地指出,比掌握法律知识、法律技术更重要的,是法官高尚的品德。

陈燕萍正是一个高尚的法官。她一直陪伴在患病女孩何小敏身边,陪她做完了4次手术,目前小敏脸上的两个肿瘤已经被切除。

这件事感动了许多人。宋鱼水说,她从中看到了陈燕萍心中的大爱,大爱应该是每个法官的追求。正是这种大爱,让法官受到群众的信赖和尊敬。

朱苏力则表示,法官的个人道德、品性、人格魅力对于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司法公信力建设、司法功能的实现至关重要。法官的工作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她的人格品行。中国需要一大批陈燕萍这样的优秀法官。

“陈燕萍法官以及其他优秀的法官,启示我们在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法官的道德和职业伦理建设。”朱苏力因此建议,必须始终关注优秀人才的选拔。“要建立制度,确保选拔出道德品质素质足够好的人进入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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