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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共场所控烟:“令下”能否“即止”?

2010-03-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梅芳燕 本报记者 叶辉 我有话说

3月1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杭州市中小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会议室、公共交通工具、电梯、举行集会的公园等10类场所将全面禁烟;商店、超市、游艺厅等9类场所部分禁烟;特别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也将禁烟。

《条例》规定,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拒不改正

者将被罚款50元,其所在单位将因劝阻不及时或未报告卫生部门,接受连带的法律责任,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条例》还没实施,杭州市控烟的相关规定就已引起人们的热议。

条例引热议控烟动真格

在杭州一网站工作的施华是一位烟龄较短的年轻人,他的一名同事被招募为杭州市控烟志愿者,将对办公室抽烟行为进行严格制止。施华说:“由于现在控烟,我抽烟的时候不在办公室和公共场所抽,平时在办公室想抽烟了,就嚼口香糖。”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杨先生是一位有30多年烟龄的“老烟枪”,当他听说3月1日起,杭州市控烟条例将全面实施时,仍不以为然,他认为杭州市制定此条例的初衷是善意的,但是抽烟是个人行为,是生活习惯,习惯一旦形成很难改掉,对于条例实施后达成的效果,他并不看好。

对在自己办公室也不能吸烟这一规定,许多人无法理解。一位在省委大院工作的干部认为,自己一个人一个办公室,在自己的办公室也不能吸烟,这样的规定太过分。

在部分市民的质疑声中,杭州市控烟措施扎实推进。《条例》实施前,杭州市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已迅速召开辖区餐饮、宾馆、娱乐场所、商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贯彻执行控烟条例会议,对《条例》规定的10类禁止吸烟场所、9类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重点培训。仅2月25、26日两天,杭州市下城区卫生监督所已培训两批约150名控烟监督员和志愿者;上城区卫生监督所已培训200多名。

杭州市卫生部门还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开展控烟监督工作,并实施行政处罚。2月26日,杭州市卫生局公布:杭州市卫生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园林文物监察部门、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有控烟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按照部署,杭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园林文物监察部门、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联手对出租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对文化娱乐场所,对辖区园林文保场所和城区文物场所,对旅游场所、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实施控烟监督管理、综合执法。

面对部分烟民的质疑,杭州市卫生局负责人说:“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也考虑到了烟民的利益。控烟不等于禁烟,在宾馆、饭店、会议室、办公室等建立了吸烟专区,条例的规定总体上比较人性化。”

控烟势在必行预防胜于治疗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约有13亿烟民,在世界各地每8秒钟就有一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吸烟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死因。目前,中国吸烟人群超过3亿,占全球吸烟人数的1/3,其中杭州有200万烟民。我国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因吸烟导致的疾病,吸烟造成疾病死亡率居世界第一。根据研究推算,我国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冠心病,位居吸烟导致死亡的相关疾病的前三位。预计到2050年,我国因烟草所致的疾病死亡人数将达300万,其中有一半将在35岁至69岁这个黄金时间段死亡,这对家庭和社会都将造成巨大损失。“现在杭州市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老百姓对于控烟提出了要求,卫生部门每年都收到大量关于吸烟的投诉案件,控烟更成为人大提案之一。”卫生局负责人说。

为了更好地劝导市民远离吸烟危害,杭州市卫生局招募义务监督员80余人,加上区级的,共有监督员超过400名,另外全市继续招募近万名义务监督员和社会控烟志愿者协助禁烟工作。对于控烟监督员以及控烟志愿者,杭州市卫生局组织了专人进行专项培训,由此将产生培训、支付工资等相关行政支出。

对培训近万名义务监督员和社会控烟志愿者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控烟,有人认为它将像控制随地吐痰一样,法不责众,这项投入是否值得?

“目前,我们没有成立控烟的专职机构,义务监督员大多是兼职,对于培训等所产生的行政支出,我们已经将其纳入专项经费。”卫生局负责人说。“卫生部门的职责不外乎两种:预防和治疗。像控烟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对于市民的健康而言,预防是无法进行投入和产出比较的,提前预防胜于治疗,卫生部门对健康的这种预防投入利国利民。”

从他律到自律禁烟任重而道远

早在2003年11月10日,我国就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其第77个签署国,与世界各国一起在控制烟草领域做出了重要承诺。

按照缔约方会议通过的《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在国际范围内,禁烟卓有成效者首推新加坡。新加坡从1970年便开始禁烟,政府每过几年就修改《禁烟法》,逐步扩大禁烟范围。对违规吸烟者,新加坡予以重罚,一经发现,违规者将面临200到1000新元的罚款,折合人民币约1000至5000元。此外,新加坡征收高烟草税,一包烟平均售价约10新元,折合人民币约50元。

禁烟的另一个典范,要属加拿大。加拿大根据各城市不同的接受能力,将禁烟分为几个等级。首都渥太华地区执行的制度比较严厉,从2001年起,渥太华就禁止在一切工作场所和公用空间吸烟,并且不设置吸烟区,不允许在医疗机构出售烟草等,违者可能被警察课以100加元以上的罚款,折合人民币约650元。在部分宾馆,加拿大还装有烟控装置,客人一旦抽烟,烟控装置将记录其抽烟时间,并精确到分,宾馆根据抽烟时长对客人进行罚款。从2004年起,多伦多市禁止在所有酒吧、公用大厅、赌场吸烟,有违者可处以205加元到5000加元(比加人月平均工资还高20%左右)的罚款。

新加坡和加拿大均属于较早实施控烟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其禁烟措施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它们的成功实践为我国提供了借鉴。

卫生局负责人认为,面对我国3亿烟民,禁烟不可能一步到位。除了法律的规范和控制,禁烟最终有赖于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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