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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亟待制度突破

2010-03-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测算,我国每创造1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是日本的11.5倍;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仅为美国的26.9%、日本的11.5%。由此可见,在我国企业的产品成本中,能源消耗的成本比较大,同时也说明,我国企业节能的空间十分巨大,可以通过节能降耗来增加产品的竞争力。

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工商联主席黄代放介绍说,

我国过去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去推进,但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提高,节能已由原来的“国家投资”转变为“企业的自主行为”,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

黄代放委员认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突破节能投资障碍,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过渡和转变。比如,合同能源管理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市场化节能新机制,以未来的节能收益来为现在的节能投入“埋单”,通过帮助用户省下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的全部成本。这样,实现“一举三得”――降低用户能耗、提高整个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也使节能投资者获取利益。不需要政府直接投入,就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还可促进现代服务业,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本报记者张玉玲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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