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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再次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国家补助金

2010-03-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3月5日电(记者王瑟)今天召开的新疆文化文物工作会议上,16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佩戴红花走上主席台,从自治区领导的手上领到了国家补助金。这已是新疆第二次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国家补助金了。

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区,新疆各地各民族中散落着一

大批被誉为“文化能人”的人,他们掌握着本民族特独的文化艺术表演形式或技艺,传承着民族文化深厚的历史根源,受到国家和自治区的重视。让他们安享晚年,安心传承艺术,安心教育传承后人,是政府目前所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每年8000元的国家补助,很好地解除了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从而让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迈入一个新的阶段。据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李季莲介绍,今天看到他们上台领补助金时,心里很难受,因为仅仅一年时间,原来的24位传承人中已经有3位去世。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保护工作多么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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