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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

2010-03-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纪淑云 我有话说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整治网络低俗之风和惩治网络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各界对加大网络立法和健全网络道德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加大网络整治力度,建议党和政府从“德治”与“法治”两方面入手,通过实施“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战略举措,建立健全网络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使我

国互联网建设更加健康、文明、有序地发展。

网络建设与法律约束密不可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法治提供了新的领域和阵地;同样,法律措施和规范也为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事业相比,我国网络立法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近年来,网络正以不可阻挡的趋势深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网络全球化热潮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沟通自由。但与此同时,本应与网络技术同步发展的网络立法却远远没能跟上。事实上,网络发展一刻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生活复杂多样、人们的文明程度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如果仅仅把网络秩序的构建和维护建立在人们的良心和舆论的“软约束”之上,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立法程序,把一些最基本的行业、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法规,变成“硬约束”,才能确保网络这种“虚拟社会”真正健康、有序地发展。由此看来,规范网络发展离不开“依法治网”,只有尽快健全网络法律法规,才是确保网络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律法规在网络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法律法规又绝非是促进网络规范、健康发展的唯一的“灵丹妙药”。对于互联网而言,由于法律规范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加上法律严重滞后于网络发展的现实,所以在网络管理的许多领域还需要大力加强道德约束,即在不断强化“依法治网”的前提下,还必须同时加大“以德治网”的力度,不断强化网络道德建设。只有使“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有机结合,双管齐下,两手并举,才能真正确保网络管理和网络整治的彻底性和有效性,否则,单纯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的作用,只能导致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的结果。

当前,实施“依法治网”举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使互联网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已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网络安全和预防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并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写入了有关计算机信息安全方面的条文。但这些法律法规还远远不能满足网络发展的实际需要,法制不到位,使互联网缺乏执法力度。为此,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使之在保护网络安全和预防网络犯罪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根据网络发展的新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远远不能满足解决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法律要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根据网络发展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出一些新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加适应网络发展的需要。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执法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网络犯罪是一个新课题,这对大多数网络执法者来说都是个挑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执法人员的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培训,以掌握网络犯罪的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地打击网络犯罪。

四是进一步加大网络法制宣传与教育的力度。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全体网民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提倡文明上网、上网守法的良好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网民的实际行动。要加大对重点上网群体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与教育,要动员相关责任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努力减少和避免青少年网络犯罪事件的发生。

在坚持“依法治网”的同时,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大“以德治网”的力度:

一是积极倡导文明上网,提高网民道德修养。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直接关系到互联网的洁净程度。一个高素质的文明网民具有公德心,有约束力,有明辨是非的能

力。因此,“以德治网”首先要大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努力提高网民的“网德”,教育上网人员形成“慎独”道德习惯和道德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维护网络文明的公共意识和公共道德。

二是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打造文明网络空间。网络经营者要加强自律。网吧等网络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循网络文明规范,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文明的上网场所和网络环境。互联网行业要加强自律,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将不健康内容拒之门外。要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和网络伦理规范的塑造,形成文明上网、文明建网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网络主阵地建设,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在网上弘扬主旋律,确保用科学、文明、健康内容占领网络主阵地。政府网站要在弘扬主旋律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要支持和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通过建立自己的文明网页,开设道德论坛、博客等方式,积极传播先进思想和文化,形成良好的网络文明氛围。

四是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之风。要尽快制订与倡导网络道德规范,对上网用户特别是网络信息运营商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对那些在网上散布不道德、不健康内容的人,及时组织网民进行道德声讨、道德评判和道德谴责;对网上恶搞、散布不良信息、传播不健康甚至发布反动言论的人,在开展道德声讨的同时还要利用法律手段,进行严肃惩治。

(作者系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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