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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统一系统的电子商务法

2010-03-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迎来井喷期,2012年交易规模有望突破7.5万亿元。根据商务部网站数据,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超过3.5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48.5%。徐龙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网上交易风险。

徐龙认为,电子商务既是未来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是中国实现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然而,中国电子商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却遭遇传统法律规则和商业惯例的障碍,电子商务的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立法保障。徐龙介绍说,从国际上看,新加坡、美国、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应用范围不广、安全性不够、诚信度不高等问题。

在徐龙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内容应包括立法宗旨、电子商务概念、基本原则、交易主体、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及认证、电子支付、信用保障、交易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税收、行业自律、争端解决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本报记者吴春燕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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