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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基金委和广东省签署联合基金协议

2010-03-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第二期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双方在新一期联合基金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规定,签约双方自2011年至2015年共安排2.5亿元(每年5000万元)投

入到第二期的联合基金,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安排7500万元,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安排1.75亿元。联合基金针对广东省及周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共性需要,重点选择以农业、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工程以及电子信息等为主的相关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吸引和集聚广大科学家,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始性创新,共同提升我国和广东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06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了为期5年的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协议,首创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基金的模式,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重点解决广东省社会、经济、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鉴于第一期合作期间,联合基金取得显著成效,达到预期目标,合作双方经协商决定开展第二个为期5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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