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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设立“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

2010-03-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沈雁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3月14日电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今天在杭州专门举行了“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暨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通报会”。

就丰田问题汽车事件,浙江省工商局和消保委表现严正立场并采取五条应对措施:一是要求丰田汽车销售公司明确召回时间表,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及

时维修问题车辆;二是要求丰田在及时维修召回车型的同时,还必须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三是即日起设立“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追踪丰田的维修赔偿结果,同时收集问题车辆以及所有丰田汽车甚至所有进口汽车的消费投诉信息,予以曝光公布;四是组织开展对全省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五是开展汽车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充分告知消费者应有的权利,通过开展汽车消费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树立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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