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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祸猛于虎

2010-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毕玉才 特约记者 刘勇 我有话说

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内的一只幼虎(2003年8月7日摄)。新华社记者姚剑锋摄

“13只老虎,吃鸡架。2只被人击毙,11只又被饿死……真可惜。”3月15日,一位网友在网

上悲痛地写道。

虎年伊始,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的13只老虎就交上了华盖运:11只因营养严重不良而痛苦地死去,另两只因不堪饥饿“起义”欲袭击主人而被击毙。曾经的百兽之王沦为今天的“弱势群体”,立即引起了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的关注。记者也等不及两会结束便动身返沈,追踪这一事件,深感人祸其实猛于虎。

联想到一个月前,媒体披露的已经成立14年的“黑龙江东北虎林园”也遭遇生存困境,东北虎的命运不能不令人忧心忡忡。

东北虎为何屡落平阳

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我国就将东北虎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严格禁止捕猎。然而,东北虎保护的现状至今仍不乐观。

2006年国庆黄金周期间,笔者到辽东山区某县采访,在一个旅游景点,不仅看到了一只野生东北虎皮制作的标本,还见到一只完整的东北虎骨架立在玻璃做成的大酒柜中。据说,从酒柜里取出的虎骨酒要好几百元一瓶。

追问这只虎的来源,很多辽宁人至今记忆犹新。它就是2004年从长白山追逐猎物来到辽宁东部山区,误中农民下的钢丝索套,悲惨死去的那一只。

尽管有人质疑村民有猎虎的嫌疑,然而事情最终还是不了了之。空留一篇《祭虎文》孤零零地立在山中――“公元2004年1月,绝迹百年之猛虎现踪此山,上下喜之。然遭人猎捕,卧毙此崖下,众皆惜之。今虎已不存,啸声犹在,世人当警之,醒之。”

如今,由媒体与当地政府立的祭虎碑文仍在,东北虎的命运却仍然每况愈下。与那只下山猛虎不同的是,这一次集体遇难的是十几只被“保护”在沈阳棋盘山下动物园里的老虎。

其实,近几年来,沈阳人都知道,森林野生动物园的动物挨饿已经不是一两天。媒体曾多次报道过该园的大象饿得用鼻子撞栏杆,小猴子饿得吃杂草,老虎饿极生愤袭击园内工作人员,甚至互相残杀的事件。沈阳市及棋盘山管委会几乎年年伸出援手,然而仍然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近一段时间,除了东北虎外,该园还死亡狮子1头,狼1只,貉子1只,猕猴1只,斑点狗1只,牦牛1头,骆驼2只,蒙古马1匹,跳羚1只,鸵鸟2只,丹顶鹤1只,黄羽鹤1只,鸸鹋1只。

据知情人士透露,动物园成立之初,共有动物61种1024只,而至今年2月8日,仅剩49种518只。

动物园收入落入哪个“虎口”

沈阳森林野生动物乐园的前身是位于市内小河沿的沈阳市动物园。1998年9月,这家动物园由国营改制成股份制公司,国有股份占总资产的15%,其余由大连某企业负责人杨振华出资,并出任法人代表,动物园由市区迁往郊外,2000年12月9日开园。由于远离市区,加之2003年遭遇非典,2004年突发一起老虎咬死人事故,2005年又遭遇禽流感,严重影响了动物园的正常经营,到动物园参观的游客逐年锐减。据动物园负责人透露,该园一直处于连年亏损状态。

而对此说法,棋盘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并不认可。据其介绍,该园每年保守收益1200万元,加上政府补贴共计1400万元收入,这些钱足够维持动物乐园的经营。该动物园党委副书记武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谈到动物园的开销:“勉勉强强吧。动物饲料费、馆舍采暖费、电费、员工的通勤车租赁费、午餐费,还有几个领导的小车,都需要钱。”

至此,动物园的经费落入了哪个“虎口”已经一目了然。问题的关键是:将东北虎的命运交给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民企之后,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的责任?如果政府只管投入,不负责监管,当甩手掌柜,东北虎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

危机过后动物园何去何从

3月14日上午,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紧急拨付700万元用于解决森林野生动物园老虎非正常死亡问题,其中,500万元专款用于救助现有老虎等野生动物,200万元用于恢复园内正常管护。同时,指定副市长王翔坤具体负责这一问题的查处及善后。棋盘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和动物保护专家联合组成接管工作组,进驻森林野生动物园,先行承担起园区管理责任。应当说,政府的应对措施及时到位,但应急过后,森林野生动物园将何去何从?

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良镛早就曾呼吁:“城市动物园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一座城市具有生命力的博物馆,承担着向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的重要功能。”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建议,如果企业无力经营,政府应当毫不犹豫地收回经营权,企业承担其亏损的责任,政府负担起保护野生动物的使命。然后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3月13日,沈阳某企业决定认养沈阳怪坡动物园的一只7个月大的东北虎。一年中的各种费用全部由商家负责。这位专家说,这种政府主导市民或企业认养的方式值得推广。沈阳市有700多万人口,有众多充满爱心的企业,绝不至于让几十只东北虎无安身立命之处。

让法律为猛虎添翼

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死虎事件发生后,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刘明玉痛心不已。“11只东北虎死在沈阳,我感到非常痛心和气愤。”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如果老虎的确是饿死的,管理者就难逃虐待和谋杀老虎的嫌疑。

老教授的愤怒可以理解,但是要真正让置老虎于死地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现有的法律还心有余而力不足。

2004年修改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罪行有明确规定,但对养殖场所内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保护动物大批非正常死亡如何处置,却未做规定。

云南勐腊县大臭水村村民康万年因非法猎杀“印支虎”而获刑12年,黑龙江东宁县农民张立臣、孟庆玉偷捕一只东北虎,分别获9年和5年有期徒刑。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因为管理不善,致11只老虎非正常死亡,该当何责?沈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只是说:“市政府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纪政纪责任。”相信这不是有意放纵,而是由于现有法律鞭长莫及所致。

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制定了明确的法律,切实保障珍稀野生动物免受不法伤害。而我国现行的相关动物保护法律由于其保护面过窄、操作性不强、打击力度不够而屡陷尴尬之地。尽快完善立法,切实保障“动物福利”已成当务之急。

(本报沈阳3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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