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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严重脱离中国现实的《国别人权报告》

2010-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云龙 我有话说

美国国务院近日发表的《2009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国部分)》给我们描述了一幅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阴郁图景。该《报告》声称,“政府的人权记录仍然很差,并且在某些领域恶化了”;中国“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未经适当程序判处死刑、刑讯逼供、强迫劳动(包括囚犯劳动)。“据说包括‘城管’在内的公安人

员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把人关起来”……作为一份代表美国政府立场、试图对中国人权进行总体概括的报告来说,它呈现的中国人权面貌与中国现实严重脱节。看了这份《报告》,生活在中国境内的人们不禁要问,这里说的是中国吗?该不是在讲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或者40年前某个南美军人统治的国家吧?要是情况真像《报告》说的那样糟糕,我们就没有办法理解为什么每年都有大量外资进入中国,为什么有大量外国人愿意到中国来旅游、学习、工作、生活,为什么大批走出国门的中国人愿意回到国内,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生选择了回国服务。生活在中国境内的人,对于中国人权状况的感受同美国政府的看法有巨大的差距。根据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多数中国人对生活很满意,86%的中国人对国家发展方向感到满意。在国家发展方向的满意程度上,中国大幅领先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如果中国的人权状况很差,不断退步,中国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中国走在正确的方向上?如果中国政府有那么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怎么会有那么多中国人对政府的领导能力有信心?在美国政府和多数中国民众之间,肯定有一方错了。当然,错的是美国政府。美国政府无视中国人权取得巨大进步的事实,抱着冷战思维的偏见,戴着美国政治和文化的有色眼镜,以世界人权法官自居,鸡蛋里面挑骨头,专门寻找和搜罗中国人权的负面材料,拼凑出一幅严重失实的中国人权图画,误导国际舆论,损害中国形象。

《报告》的一个基本手法就是歪曲事实,无中生有。无论讨论什么问题,首先要客观、全面地陈述事实。《报告》叙述乌鲁木齐7・5事件时,多处用了“据说……”的字样,并称“暴乱造成近200人死亡,1700人受伤”。这样的叙述把责任完全推到中国政府身上,似乎是中国政府武力镇压了和平示威,杀害了差不多200人,所以成为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证据。可是,事实如何呢?大量的目击者、录像以及审判资料都表明,7・5事件是一起由境外遥控指挥、煽动,境内具体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在最初出现人员聚集时,新疆警方按照工作部署和处突预案开展相应处置工作,主要进行控制和疏散。后来,随着聚集人员增加,暴力行为升级,暴力犯罪分子开始焚烧警车,殴打过路行人,不断制造打砸抢烧事件,他们凶残地杀害无辜群众,造成大量伤亡。伤亡者主要是汉族群众,也有其他民族群众。最终统计结果说明了事实真相:在197个死亡者中,无辜死亡156人(汉族群众134人,回族11人,维吾尔族10人、满族1人),其他死亡人员41人。在其他死亡人员中,有的是因实施暴力犯罪活动被当场击毙,有的身份还有待辨认。《报告》的说法歪曲了事实。在7・5事件中,侵犯人权的是暴力犯罪分子和境外组织者,中国政府采取行动平息暴乱,制止打砸抢烧事件,是在保护人权。

由于《报告》的唯一目的是利用人权问题攻击中国,所以竭力否认中国人权取得进展的事实。2009年发表的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中国政府推动人权发展的重要行动,对中国人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轻描淡写地提到此事,同时说:“但是,这个计划尚未实施。”这完全不顾事实。从2009年开始,中国一直按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推进人权建设。2009年12月1日举行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执行情况中期评估会显示,《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均如期得到落实,大部分需两年完成的量化指标的落实程度达到50%左右,有的达65%,为全面完成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例如,《行动计划》规定2009-2010年新增1800万城镇就业人口,2009年实际完成1102万人,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又比如,《行动计划》规定:“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修改选举法,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2009年开展了广泛的修改选举法讨论,并最终在2010年3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得到了有序的和全面的实施。怎么能全然无视这些事实,硬说中国没有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呢?

《报告》惯用手法是截取个别案例,然后作出一般结论。例如,根据中国媒体广泛讨论的若干监禁或拘留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事件,《报告》就断定:“警察使用电击、殴打、上手铐以及其他虐待手段”。这是典型的以偏盖全。中国法律禁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一旦发现,就会作出严厉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报告,2009年,中国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664件次,同比增加16.4%。比起《报告》引用的个别案例,这个数字更能够说明中国对于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态度。

《报告》严重脱离中国现实。《报告》说:“法律提供了言论出版自由,但政府实际上普遍不尊重这些权利。”美国政府把中国描绘成一个没有言论自由、政府控制一切言论的社会。这不是真实的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言论自由不断发展,社会讨论的议题不断增加,容纳不同意见的空间不断扩大。言论自由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得到普遍承认。特别应当提到的是,互联网大大推动了中国的言论自由。中国互联网有广阔的言论自由空间。截止到去年底,中国网民达3.84亿,网站达368万个,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亿多个博客,网民每天发布的博客文章超过400万篇,各类论坛每天新增的帖文更是难以计数。中国网民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博客、电子邮件、社交网络和手机短信交流思想,表达意见。对许多人来说,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我们目睹了中国言论自由范围的急速扩大。中国网民的意见成为中国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互联网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中国国家领导人和各级政府官员都十分重视民众在互联网上表达的意见,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注重通过互联网征求民众意见。

利用人权问题攻击其他国家,是美国在冷战时代惯用的招数。在中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进步、人权状况大幅改善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仍然坚持用人权问题攻击中国,让人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分明是一种年代错误。在美国无理发动伊拉克战争导致成千上万无辜平民伤亡之后,在美国发生阿格布里卜和关塔那摩监狱丑闻之后,在美国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世界上许多人一贫如洗之后,美国还有什么理由以人权法官自居,一一审判其他国家?美国的人权信用已经破产,它已经失去了向别国宣讲人权的道德高度。今夕何夕!美国政府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是反省和检讨它在国内外侵犯人权的行为,真诚地向世界人民道歉,以求得各国人民的谅解,而不是顽固地抱着政治和文化优越感,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人权外交,可以休矣。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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