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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签订关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的战略合作备忘录

2010-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华义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东京3月15日电15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日本文化厅有关代表在东京签订了关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的战略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中日两国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合作进入新阶段。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与日本文化厅长官玉井日出夫出席了当天的备忘录签订和交换仪式。

忘录中涉及的著作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邻近的有关权利,它通常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

根据备忘录的内容,中日双方将通过信息和经验交流等构筑有关保护和利用著作权的合作框架,每年举行一次有关著作权的双边会议,适时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著作权等问题举行有关论坛。此外,双方还将加强相关人才交流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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