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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知识产权纲要性文件

2010-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3月17日电福建日前出台首个知识产权纲要性文件,对如何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提升创造能力、鼓励转化运用、提高保护水平、加强管理、发展服务体系、扩大闽台交流与合作、加强文化建设”等7项重点任务,并要求到2020年,把该省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居全国

领先地位的创新型省份。

根据日前通过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福建将设立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并重点扶持该省企业在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支柱产业中开发核心技术和产品。《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申请的扶持与奖励力度,增设福建省专利奖,激励科技创新活动。为大力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实施意见》提出设立专利运用与产业化资金,完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化出资和质押融资等流通机制,加快建设各类知识产权转化基地。

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协作执法机制。

《实施意见》凸显了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特色,鼓励吸引台湾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来闽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台资企业申请专利、认定驰名商标,鼓励和促进闽台企业共创名牌产品;加快建设台商创意产业园区,大力引进台湾植物新品种,共同发掘传统知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闽台知识产权的交流和共同开发。《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闽台知识产权人才、学术的交流与合作,建立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平台,鼓励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大陆相关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省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聘用台湾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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