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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2010-03-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讯广东省在扩内需促增长与日益突出的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面前,以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为契机,大力推进“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缓解土地供需压力,通过积极调整土地管理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2009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为62.1亩,同比

下降11%。全省节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

3月中旬,记者随国土资源部“百名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小组赴广东,采访了广州、佛山、惠州、河源等地,看到不同类型的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与经验。

在国土资源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广东省积极创新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制订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探索建立节约用地的评价体系,率先在珠三角地区制订“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目标量化分解方案,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目标考核的核心指标。目前全省已经完成了24个国家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年内完成69个省级开发区的评价工作。2008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为68.7亩,同比下降了11.8%,在全国年度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2009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为62.1亩,同比又下降了11%。广州近年来通过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产出率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产出从2006年的3.94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5.58亿元,增长41.6%;土地消耗率(每增加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从2006年的6.66公顷减少到2009年的1.14公顷,相比减少83%,只相当于2006年耗地量的1/6。

广东省现有19000多个行政村,农村居民点面积982万亩。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全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推动农村土地整体改造、综合开发,取得了积极成效。广州市萝岗区采取村庄整体搬迁方式,将零散村落相对集中,由政府统一规划,市政配套、统一建设农民新村,高标准推进建设农民公寓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科学城范围内黄陂村、玉树村等7个自然村的整体搬迁,搬迁人口集中安置,节约建设用地规模33公顷。通过村庄整体搬迁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既改善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又节约了建设用地规模,增加政府土地储备。

佛山市以“三旧”改造为契机,将新增公共绿地面积837万平方米,区域绿地面积858万平方米,新增基础设施用地面积4200万平方米,将极大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通过“三旧”改造,改善城乡环境,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提升土地和物业的市场价值,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和就业人数平均增加了200%,增加就业岗位20多万个,促进了城乡居民增加收入,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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