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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要多维度进行

2010-03-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慧 我有话说

编者按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和迟夙生分别领衔30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立法》的议案,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并被列入本次人大会议正式议案。近日,社会各界围绕“二次房改”展开了激烈论辩。那么,“二次房改”的提法是

否科学合理?“二次房改”的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本期观点新闻对此进行探讨。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对于“二次房改”的提法,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二次房改”这一概念模糊不清,因为这一概念是要否定一次房改,还是要对一次房改的不足进行修正,让人难以捉摸。

顾云昌认为,我们首先要充分肯定1998年房改的重要作用,如果没有1998年房改,就不会有百姓如今的生活。住房改革要逐步深化和完善,这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要炒作概念。一些专家认为“二次房改”要实行“三三制”改革,这主要是针对我们住房供应体系不完善的现实。目前,由于保障性住房难以覆盖中低收入群体,商品房又超出了很多人的支付能力,导致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产品供应不足,在此情势下,政府应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同时加大限价房及公租房的供应,以满足“夹芯层”的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顾云昌强调,“二次房改”提出的住房供应体系不完善只是住房体系改革中的一个层面,实际上,住房改革涉及多方因素,应有四个轮子驱动。一是分配体制改革,要实现从实物分配到货币分配的转变,货币分配如何深化是一个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二是供应体系要逐步完善,针对低收入群体要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针对中低收入家庭要加大政府支持的商品房供应,比如限价房和公租房等;针对中等收入群体要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三是市场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比如二手房市场的培育和完善以及租赁房市场管理的完善等。四是金融改革,要创造更多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渠道,减少对房地产市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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