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转变观念探索整治新模式

2010-03-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讯在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中,华南地区是名副其实的“重灾区”。广东省的4个城市违法用地面积达到57196.5亩,广西的2个城市达到2351.5亩。但在时隔一年之后的第九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中,这里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尽管纳入检查的城市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23个,但华南地区违法用地面积总体

下降了82.3%,违法用地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星。

束伟星认为,土地违法大幅下降是多方面努力的结果,土地督察推动查处整治到位功不可没。“我们的经验是:转变观念,坚持调研、预警、督办三管齐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

据介绍,广州督察局对违法用地整治的方法模式反思后发现,从1990年以来,历次大规模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查处后,都以大规模地补办手续及一系列“下不为例”的土地政策来结束。但每次整治后的几年中,又出现大量土地违法,不得不又一次开展集中整治,出台一系列“赦免”政策,如此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

“这种模式必须破除。”广州督查局通过调研分析认为,解决违法用地查处整治问题,首先要解决地方党委政府的观念,真正使土地执法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共同责任机制。督察局就违法用地问题专门拜会政府分管领导,从扫清科学发展障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角度,与地方领导深入探讨违法用地整改问题,提高政府领导对违法用地整改的认识。在查处整治模式上广州局做了有效探索,广州市番禺区违法用地是广州“第一”中的“第一”。他们把番禺区作为整治试点,先后9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督办,取得突破后,及时推动广州市推广番禺区经验,广州市在整治中进一步完善了刚性责任制: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以当地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凡整改不力的,主要责任人一律就地免职;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整改工作责任书,建立共同责任制,从制度上对共同责任制加以规范和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工作落实进行全过程直接监督。认识提高,责任到位,执法也就严格了,以拆除为主。广州共拆除违法建筑278万平方米,涉及土地面积7284亩,土地复耕复绿13862亩;移送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199宗,对党员干部实施党纪政纪处分34人。通过以上措施,一举扭转了广州市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的局面,在卫星图片执法检查中查出的违法用地比上一年度下降了84.1%。

有了广州市的整治新模式,广州督察局督导开展了大规模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他们以整治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考核不合格地区为切入点,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政策界限,督促广东、广西、海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收到明显效果。广东在整治中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用地面积2.34万亩,复耕3.72万亩,复绿9.43万亩。广西南宁市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用地面积154亩。柳州市责令退回土地31.6公顷,没收违法建筑物4032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7712平方米,违法用地势头得到遏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