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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风光在“融合”

2010-03-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玉玲 我有话说

酝酿十年的“三网融合”,终于在今年有了一个可以实施的“路线图”: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这个“两步走”方案,意味着未来五年的时间,对广电、电信、互联

网等信息企业是个提前布局、打下基础、奠定新一轮竞争格局的黄金时期;对于广大文化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可以预见,信息技术提供的平台,打通了通向消费者的“信息高速公路”,必将需要文化的快车满载内容去供给。

信息技术的支撑,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我们对将来的未知要远远大于我们的已知,正如十年前、五年前,我们尚不能预见到今天的发展一样:

十年前,手机只是少数人炫耀的稀罕物,今天却是普通人离不开的通讯工具;五年前,文化与信息刚一牵手就诞生了短信和手机音乐,随之迅速成就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仅中国移动去年就创造了500亿的短信收入。而两三年前,文化与信息的融合又进一步加深,手机阅读、手机报、手机杂志应运而生,现在已成为四五千万用户的日常掌上读物。

我们以前想到的,可以随时随地随意的通话、方便、快捷的阅读和娱乐,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实现了。我们以前没有想到的,因为信息技术的推动,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催生了新的就业,创造了新的价值。由此可见,“三网融合”是电信、广电、互联网的技术突破,也是文化产业的一片崭新天地。未来,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将广泛走入人们的生活。

文化和信息两个产业的融合产生了“1+1>2”的效果,它为信息产业提供了新的内容和增值空间;为文化产业提供了落地的平台和展示的舞台;文化和信息的融合还催生了新的业态、新的产业链和新的价值理念,将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技术上的互联互通、无缝覆盖,业务层上的互相渗透和交叉,向着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交汇,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的融合,潜力无限、风光无限。然而,应该看到的是,现实的困难也会无限多。把自成体系的网络要捏合到一起,既要克服各自为政的冲突和排异,还得拿出“壮士断腕”、“自我革命”的决心出来,突破部门和行业的界限、打破利益和市场的垄断,进行的是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再造。

笔者认为,如果等电信、广电、互联网各自都建设完成再来进行融合,必将造成重复建设的浪费和融合成本的增加,现在提前谋划“资源共享”正当其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产业发展起步晚,传统的数据通信业务规模不大,比起发达国家的多协议、多业务的包袱要小得多,我们的融合,既节省开支又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再嫁接上文化产业。利用这些后发优势,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未来竞争中占领新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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