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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大有可为

2010-04-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孙钡 我有话说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各阶段教育都有比较细致的规划和目标,其中对于学前教育更直接强调要“明确政府责任”,这是一个好现象,更是政府对于自身教育责任的一个好姿态。

我们都比较熟悉这样一句话――“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这是一句曾经让中国社会、

中国教育界为之奋斗若干年的目标,在政府的长期大力推行下,包括“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两个目标在内的“两基工程”,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这个过程中,是中央政府的一再投入、支持、要求、督导,是各级政府的逐级落实、考核、调查、复查。从方方面面,都看得到各级政府的决心和能力。所以,坚持到现在,中国的普九以及扫盲工作,举世瞩目,有口皆碑。

而现在,关注的焦点轮到了学前教育,至少说明了三点:其一,社会教育意识不断进步,社会需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大致得到满足后,开始向学前教育提出同样的标准和要求;其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功,国家和家庭个体的继续发展,都开始对非义务阶段教育提出新要求;其三,中国现阶段的学前教育同样存在着之前基础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优资教育资源不均衡、地区教育资源差异较大、社会公众享有公益性资源不平等。

问题的出现,说明我们的教育事业到了一个发展的节点,而且是一个好的节点,因为公众的关注、社会的关注、政府的关注,必然导致学前教育发展处于良好时机。当然,问题的出现,也说明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刚刚出现的新问题,而是长期存在的旧问题,是此前被忽略的老问题。

那么,现在是到了去认真解决的时候了。关于“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以及由此出现的各种教育社会怪现象,早就口耳相传,甚至莫衷一是。所以,“政府责任”的提出,已经是众望所归的结果。当社会大众面对个人或者小群体无法解释、不能解决的大问题,尤其是事关全局的政策问题的时候,自然会把希望寄托于各级政府的政策、执行、落实和其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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