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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之基

2010-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邓子庆 我有话说

据媒体报道,近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与往年办法相比,特别添加了在报名提供材料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内容。

诚信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至关重要;一个社会只有讲信用,才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信任结构”,而这个信任结构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齐美尔曾说:“没有人们之间相互

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会瓦解。现代生活是建立在对他人的诚实的信任基础上的,这一点的重要性要远比人们通常认识到的程度大得多。”可以说,没有一个社会不强调与褒奖诚信道德的。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诚信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特别是近年来,在中国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中,都出现了不少相当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诚信危机。如三聚氰胺、地沟油、考试作弊、教授抄袭等一系列事件都与诚信密切相关。可以说,诸多的不诚信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华民族曾经以“信”为做人第一要义的道德精神,而且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重塑诚信体系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当然,不少人一看到类似试图通过签诚信承诺书的方式去打造诚信体系就笑了,确实,签了承诺书,人家未必就真的按照承诺的做,就好比某地官员宣誓不贪污、包工头承诺不欠薪、商场承诺不卖假货,等等,承诺之后依然会出现一些背信弃义现象。确实,诚信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不是一个技术性的手段就能一蹴而就的。它更需要从体制、法制、道德等角度多管齐下。在这里,笔者想特别强调政府诚信建设。

从信用主体看,社会信用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其中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大力倡导诚信建设,都忙碌地建立制度,看似它们已经看到不讲诚信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但事实上,政府的诚信建设依然相当滞后,不讲诚信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价格听证会上使民众被代表、承诺民众的一些事并没有做到、一些本该公开的信息却故意隐瞒或不了了之,更有甚者,一些官员将一时的承诺作为糊弄群众的权宜之计和机巧手段,等等。

从教育部公布的数据看,2009年全国高考违规率为万分之二点六,近十年来首次降低到万分之三以下。虽然高考环境整体良好,但公职人员参与组织舞弊有上升趋势。去年震惊全国的吉林松原高考抄袭舞弊案就是典范,监考老师之所以“不敢太深管”就是因为舞弊的参与者多数有官方背景。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可想而知,如果政府不严格守信,其治理对象该如何呢?政府的权力基础,是民众的认同,而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势必使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产生无形的隔阂。相当程度上而言,政府和官员失信,会拖累社会公信。

正因为如此,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过程中,拿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刚性规则和制约铁律,来有效过滤和净化部分政府及公职人员的不诚信之风,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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