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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媒体拟每天刊播海洋预报

2010-04-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6日电为加强海洋观测和海洋预报管理,规范海洋观测和海洋预报活动,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海洋资源,国务院法制办今天上午公布了《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安排固定的时

间和版面,每天及时刊播公众海洋预报或者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

征求意见稿规范了海洋观测管理,规定海洋观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海洋观测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海洋观测活动,保证观测质量;海洋观测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海洋观测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计量检定合格;国家对海洋观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国家建立海洋观测资料共享制度。

征求意见稿加强了海洋预报管理,规定公众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由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所属的海洋预报机构按照职责统一发布;海洋预报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公众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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