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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应强化教育的公共经济性质

2010-04-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灵?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得非常快,特别是近些年来教育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七大就已强调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带有全局性的任务。

讲求教育的经济性具有合理因素

在中国人的

传统观念中,教育是一项神圣事业,政府必须尽自己的力量来履行自己作为国家管理者的义务。从理论上看,教育既具有很明显的公共收益,又具有极强的私人收益的特征,因此,被视为准公共产品。既然是一种人类社会的产品,就需要资金的投入。从教育的投入的实际情况来看分为三块,即政府、个人或家庭、企业或社团。

由于教育被认为是公共产品,所以,长期以来,主要是政府承担了最主要的教育费用。如果采用市场的力量允许个人、企业的资金投入,则可以弥补资金和管理上的不足。因为,市场讲究的就是效率与自由竞争,它追求低投入与高产出。根据市场资源配置的原则,教育的经济性也具有很大的合理因素。

这对教育的繁荣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也同时带来另一方面的问题。那就是许多人都已感到的教育的不均衡,认为教育优质资源变成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因此,我们要研究教育经济,就要关注这一部分经济属性。

教育经济应是公共经济的组成部分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准公共物品,涉及到全体国民的切身利益,若只单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发展教育,那不利于中华民族长远的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中国教育的公共经济性质程度。

第一,中国教育的公共经济性质是由现阶段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现代化的步伐越来越快。城镇化就意味着更多的国民居住在城市,而农村人口比重则相对下降,这就意味着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需要具备较高的人力资本,亦即具有较强的劳动技能,这样才能被城市所接纳,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这就要教育在其中大显身手。

人力资本的形成需要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来讲是受教育者为自己享有教育服务而付费。可中国的农民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他们的收入一直很低,不太可能通过自身的力量来投资于教育进而获得培训的机会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因此,政府有必要为这类群体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免费受教育的机会。由政府来提供免费教育既给单个农民带来很大的收益,更是给中国整个社会的进步带来更大的收益。另外城市也存在大量的弱势群体,也需要受到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机会。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讲,中国教育经济在庞大的农村教育地区及职业教育领域应该具备很强的公共经济性质。

第二,强调教育的公共经济性质是维护受教育的公平性不可缺少的内容。所谓受教育的公平性,应该归因于“人人生而平等”思想,这种平等,首先就应该表现在受教育的机会的均等上。每个人出生的家庭在财富方面是不同的,若将受教育也简单地仅仅视作个人消费,那么贫寒家庭的孩子就会获得更少的发展机会,导致富人愈富、穷人愈穷的“马太效应”问题越发严重,引发社会危机。由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贫富分化问题不可避免,地区间、城乡间贫富悬殊日益拉大,因此促进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实际上也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贫富差距拉大的措施。特别是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很多矛盾交织在一起,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如果政府维护大众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就可能缓解社会矛盾。因此,认识清楚教育的公平性在具体的工作体现出很强的公共经济性质,就需要政府做好义务教育的各种工作。

第三,经济全球化要求用教育经济的手段让本国文化教育走向世界。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本应该在世界文化乃至世界“普世价值”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当今世界一体化趋势明显加速,但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却不是减弱而是加强,一国的核心竞争力不仅表现在生产力这种硬实力上,而且文化、价值观念在国际舞台上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要使发展经济的同时减少摩擦,需要在国际上不断弘扬中华文化,加强世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从而减少中国与西方传统文化乃至西方社会的冲突。但是让本国文化走向世界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加上教育的力量来做,将大大增加中国文化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对整个中国社会都会有巨大的收益。即便按市场收益原则,教育的这种公共经济性质,其外部经济效益也是特别巨大的。

关键要有好的公共资源配置规则

教育是公共产品或教育要公平都是比较复杂的概念,与平均、均衡、平等也不能完全等同,关键是要有好的公共资源的配置规则。

实际上,许多国家已经把教育看成是一种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它的投入方式或者说是教育资源配置规则是采取非市场的政府提供与有限的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我国的教育其实也应该走这条路。其正面效果是很明显的:第一,可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为提高整个国民素质打好基础。第二,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支持农村或贫困家庭的优秀孩子读大学的同时,还可以引进市场力量举办职业技术教育。第三,可以保障受教育的机会均等,优化高校招生制度,进一步降低地区间城乡间的受教育差距,避免城乡差距拉大。

当然,我们强调教育的公共经济性质,并不是说教育有公共经济的性质而要退回到原有教育体制中去,而是主张充分考虑教育的公共经济性质,让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应尽的教育责任,促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防止实际工作中为了减轻教育负担而将其完全推向市场,出现“甩包袱”现象。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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