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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爱老助老表彰年内举行

2010-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敬老爱老助老表彰年内举行

本报北京4月7日电记者梁捷从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获悉: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工作,并于重阳节期间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共青

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承办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敬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自2003年启动以来,共评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30名,“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116名,“孝亲敬老之星”7941名,“优秀组织奖”133个,“敬老好文章”242篇。尤其是在2006年和2008年评选出的“中华孝亲敬老楷模”和“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获得者中,有10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本届“孝亲敬老之星”的评选标准是: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继母如生身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为老服务岗位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社会公众一致好评;热心捐助老龄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影响。“敬老模范集体”的评选标准是:重视老龄政策的落实;大力弘扬敬老美德,敬老爱老氛围浓厚;积极参与“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当敬老人”为主的敬老主题教育活动;杜绝损害老年人权益行为;敬老先进事迹广受群众赞赏,社会影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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